如何最大化激發員工的潛力!——《公司技能工資管理規定》

如何最大化激發員工的潛力!——《公司技能工資管理規定》

033技能工資管理規定

______________公司技能工資管理規定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財字第___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技能工資根據下述要素綜合確定:員工所具有的知識、經驗、能力、體力、精力及其他在開展工作時所必需的綜合技能。

第二條 技能工資每年進行一次調整。每年x x月為考察期xx月決定調整。

第三條 新參加工作者,原則上在一年之內不享受技能工資。但對其中成績優秀者,經特別審查,可支付其技能工資。

第四條 評審:

(一)技能工資的評審,不侷限於提薪。對於能力低下者,亦可實行降薪。

(二)評審委員的任命。任命評審委員,必須嚴肅、公正。

(三)評審委員對已進行的評審結果,必須嚴守秘密,不能向他人洩露。

(四)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結果,經公司經理及有關方面負責人審查後公佈.但任何人不得洩露各評審委員的立場。

第二章 評審標準

第五條 技能工資的評審原則是:

(一)技能工資的評審,以過去—年內本人的技能水平及其工作成績的審核為基礎,在此基礎上,評定技能等級。

(二)技能工資的評審,在員工現任的職務範圍內進行。

第六條 技能工資的評審標準,如下表所示:

技能工資標準表(略)

第三章 評審方法

第七條 技能工資的評審,由公司總經理任命的技能工資評審委員會分管,評審委員會提出評審意見,由公司總經理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協商後確定。組成評審委員會的各委員,原則上由各有關部門負責人提名,經公司總經理與有關部門負責人協商後確定。

第八條 評審方法。技能工資的評審,按各自的職務等級進行。對同一職務等級者進行評審,按業務種類分別進行考察,其具體內容在下一條及以後諸條中規定。

第九條 工程人員評審要點

(一)對工程的規劃、部署、準備能力;

(二)對轉包者作業人員的使用方法;

(三)對最新工程施工法的知識的掌握程度;

(四)關於土木機械方面的知識和經驗;

(五)同於工程有關的客戶、政府部門.地方管理機構等的交涉能力;

(六)有關工程的報告、結算及其他事務處理能力;

(七)對安全保衛、防災等的處理能力;

(八)對材料、工具的使用方法的掌握程度;

(九)對經費使用的妥切程度;

(十)其他業務處理能力。

第十條 經營人員評審要點;

(一)對新的經營方式的適應程度;

(二)與現在客戶的交涉能力;

(三)對工程的預見及對工程情報的處理方式的合理程度;

(四)爭取定貨技術及其努力程度;

(五)與有關單位保持關係及信用的能力;

(六)與客戶保持關係及信用的能力;

(七)對經費使用的妥切程度;

(八)獲取有利的工程的技巧及能力;

(九)有關經營的報告、聯絡、結算及其他事務的處理能力;

(十)其他業務處理能力。

第十一條 材料管理人員評審要點:

(一)是否購入了較好的(價格及質量)材料及工具;

(二)機械設備及工具等的保管及管理;

(三)資材是否做到經濟實用、是否能正確地收貨和發貨;

(四)有關機械設備及材料的收發及其他記錄、計算的正確性;

(五)能否爭取有利的進貨渠道;

(六)對材料及機械器具等的消費是否建立了適當的消費管理;

(七)合同管理、支付及其他交易的處理能力;

(八)對機械工具、材料的正確使用及對使用者的指導能力;

(九)與工程及經營方面的聯絡、磋商能力;

(十)在運輸業務及車輛管理方面的能力。

第十二條 事務人員評審要點:

會計、總務、人事及其他事務人員的評審要點如下所述:

(一)開票、記賬、計算、作表的正確性;

(二)開票、記賬、計算,作表的迅速性;

(三)現金出納,收支事務的正確性;

(四)籌款狀況的把握和聯絡能力;

(五)工程、會計、人事及其他業務文件的系統處理和保管的正確性;

(六)辦公用品的購買、定貨、收貨、保管的正確性與迅速性:

(七)銀行交易及其他融資上的交涉能力;

(八)內外聯絡、通知、傳達等的正確性與迅速性;

(九)能否親切地對待工人和一般員工;

(十)對所擔任的事務性工作迅速、正確地處理能力,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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