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事處的辦公人員是公務員嗎?街道辦事處的工作怎麼樣?

阿飽


不全是,這個我是清楚的,街道辦事處一般正科職單位,相對於鄉鎮建制,班子領導包括書記,主任,副書記,委員是公務員,下面有的是公務員有的事業編制,有的聘用制,有的編外,不能一概而論。如果是公務員進去的,一般3年左右解決副職,5-6年解決正職,有機會下放社區做一把手,想做到副科有些困難


佳軒41060371


街道辦事處的地位是很明確的,其工作是繁雜的,人員身份也有多種多樣。

一、街道辦事處的地位。

街道辦事處的地位在1954年12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城市街道辦事處組織條例》(該條例已於2009年廢止)是這樣的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的居民工作,密切政府和居民的聯繫,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委員會可以按照工作需要設立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
第二條 十萬人口以上的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應當設立街道辦事處;十萬人口以下五萬人口以上的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如果工作確實需要,也可以設立街道辦事處;五萬人口以下的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一般地不設立街道辦事處。
街道辦事處的設立,須經上一級人民委員會批准。

1954年就有了這樣的規定。但現在還是有些人對街道辦事處的地位不太明確,有的人還是將街道辦事處誤認為是街委會,也就是居民委員會,是群眾自治組織。

1954年的《城市街道辦事處組織條例》廢止後,目前能說明街道辦事處地位的法律文件就是1979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了,該法的第六十八條規定:

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

因此,街道辦事處是城區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是行政機關。一般的市轄區為縣處級單位,街道辦事處一般也就是正科級單位。當然在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的街道辦事處,級別要高一些,一般其街道辦事處就是正處級了。

二、街道辦事處的人員身份

街道辦事處是市轄區政府的派出機構,也是行政機關。自然要有正式的人員編制。一般說,每個街道辦事處,根據其管轄範圍的大小,管轄人口的多少,管理事務的多少等因素,都確定有一定的公務員編制數。就是說街道辦事處的正式工作人員就是公務員,享受公務員的待遇。基本上與鄉鎮公務員的待遇一樣,但他們是沒有鄉鎮補貼的。

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除了有公務員外,還有街道辦事處管理的事業單位,如街道社會事務管理中心、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等事業單位,在這些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就不是公務員了,而是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他們享受的是事業編制人員的待遇。

此外,街道辦事處除了有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外,還有一些臨時聘用的、簽訂勞動用工合同的聘用人員。有的人員可能是由城區財政承擔費用的臨時聘用人員,有的人員可能是由街道辦事處承擔費用的臨時聘用人員。有的地方為了區別這兩類人員,將由城區財政承擔費用的臨時聘用人員稱之為政府聘用人員,街道辦事處自行承擔費用的臨時聘用人員稱之為自聘人員。這些聘用人員的待遇沒有統一的規定,一般比較低,政府聘用人員的待遇由城區規定,自聘人員的待遇就由街道辦事處自行規定了。

三、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任務。

已廢止的《城市街道辦事處組織條例》曾對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作了規定,但是也很籠統。是這樣規定的:

第四條 街道辦事處的任務如下:
(一)辦理市、市轄區的人民委員會有關居民工作的交辦事項;
(二)指導居民委員會的工作;
(三)反映居民的意見和要求。

該條例廢止後,目前還未看到有哪部法律系統性的規定了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任務。

但是,一些城市經人大常委會通過,出臺了街道辦事處工作條例,上網查一下就可以發現有北京市人大常委會2019年通過的《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吉林省人大常委會1995年通過的《長春市街道辦事處工作條例》。

《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對街道辦事處的職責作了很明確的規定:

第十條 街道辦事處應當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實施轄區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工作,落實衛生健康、養老助殘、社會救助、住房保障、就業創業、文化教育、體育事業和法律服務等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組織實施轄區環境保護、秩序治理、街區更新、物業管理監督、應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營造轄區良好發展環境;

(三)組織實施轄區平安建設工作,預防、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四)組織動員轄區單位和各類社會組織參與基層治理工作,統籌轄區資源,實現共建共治共享;

(五)推進社區發展建設,指導居民委員會工作,支持和促進居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區服務功能,提升社區治理水平;

(六)做好國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七)法律、法規、規章及市、區人民政府作出的決定、命令規定的其他職責。

本市建立街道辦事處職責清單制度,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街道辦事處具體職責。街道辦事處職責清單由市人民政府向社會公佈。區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區實際細化職責清單。

未經市、區人民政府批准,街道辦事處不承擔市、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下達的其他職責。

從這些職責可以看出,街道辦事處的任務還是很多的,主要是負責與居民群眾密切相關的一些民生工作,推進社區建設,實施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抓好轄區的社會治理,保持轄區社會和諧穩定等等。

城區的職能部門有很多個,他們都有可能給街道辦事處安排一些工作,有些不屬於街道辦事處的工作有時也會安排街道負責,有的還要求“屬地管理”“屬地負責”。在街道辦事處人手少、工作多、責任重是常態,其工作比在一般的職能部門繁雜得多、辛苦得多。加班加點是很正常的,工作一件接一件也是正常的。如果是遇到創文明城、創衛生城等創建活動,遇上一些中心工作,街道、社區往往是重點,加班加點那就是經常的事了。

但是,在街道辦事處的一些工作,大都是直接與居民群眾相關的事,做好了,為居民群眾解決了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看到群眾滿意的笑容,儘管自己累了點、辛苦了點,心中也是很高興的。

以上是個人的見解,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初民話語


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一樣,都是我國最基層的一級政府,負責相應區域的經濟社會事務管理。街道辦設三套班子,分別是黨工委、街道辦和人大工委。黨工委負責領導街道黨的工作,街道辦負責行政事務,人大工委負責街道人大事務。街道辦下設黨政辦、經濟發展辦、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等內設機構,及便民服務中心、綜合執法大隊等二層事業機構,機構和人員根據轄區人口、經濟發展等實際情況設定。

街道內設機構使用行政編制即公務員,二層事業機構使用的是事業編制。像街道辦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及內設機構在編在崗人員一般都是公務員,而二層事業機構則是事業編。不過實際上由於街道人員有限,街道內設機構經常借用、調用大量事業編人員補充力量,混編混崗現象在街道比較普遍。也就是說,街道不止有公務員,還有事業編,這是在編人員。除了在編的,還有非編人員,包括合同工、臨時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各色身份的人員在鄉鎮都可以找到。

街道公務員外街道是工資和晉升待遇最好的一個群體,但往往又是城市公務員最低的公務員群體。

在工資待遇上,街道公務員與城區公務員基本一致,中西部地區科級以下基本上在三四千水平,比市直機關略低,財政能力好的可能可以與市直機關持平。

在晉升空間上,地市級城區的街道都是正科級設置(不設城區的街道除外),發展空間有限。職級並行前,多數街道的公務員幹一輩子可能就是個科員,至多副科,在街道非常普遍。職級並行後,這種情況有所改善,基本上都能解決副科正科待遇,但再晉升,受職數限制,多數衝頂是一級主任科員,想晉升四調比較難,不如省市兩級公務員晉升來得容易。

在工作環境上,街道公務員就一個字:忙。涉及到具體工作,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經是“一對多”、“一頂幾”的局面,辦文辦會、寫材料、維穩、進社區、維穩等什麼事都要幹,加班加點是常事。

總的來說,街道公務員在公務員隊伍中是典型的基層代表,各方面待遇相對市級以上公務員明顯不如,但又比一般事業編要好,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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