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晉城市稅務局稽查局全面推進“三項制度” 持續優化稅務執法方式

黃河新聞網晉城訊 為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國家稅務總局晉城市稅務局稽查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不斷提升稅收治理精度,促進稅收執法方式全面優化,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執法決定合法有效,不斷提升納稅人和繳費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按照“誰執法、誰公示、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政府信息公開、權責清單公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工作,在稅務稽查的事前、事中、事後三個環節,通過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官方網站、辦稅服務廳公示欄等渠道,依法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稅務執法信息。並於每年1月31日前公開上年度行政執法總體情況有關數據,並報晉城市人民政府和山西省稅務局。

二是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樹立“依法行政、有情操作”的執法理念,推行說理式執法,在執法過程中說透法理、說明事理、說通情理,創新疏堵結合、寬嚴相濟、文明和諧的執法方式,使徵納關係更加融洽。並以文字記錄為主、音像記錄為輔的形式,對稅務稽查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部過程進行記錄,並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嚴格按照《稅務稽查工作規程》《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稅務稽查案件審理、重大稅務案件審理作出法治審核。明確稽查局審理部門是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機構,市稅務局稽查局審理部門同時負責同級跨區域稽查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明確三個稽查局負責人是推動落實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作出的行政執法決定負責。(國家稅務總局晉城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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