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高管鮑毓明性侵14歲養女,是他的陰謀,還是少女的恩將仇報

導讀:

2020年4月8日,有媒體報道稱煙臺一上市公司高管自約2016年起性侵14歲養女小蘭(化名),公安部門已經辦理。報道所指的上市公司高管指向的是鮑毓明。4月9日,針對證券時報報道稱中興通訊獨立董事、傑瑞集團副總裁鮑毓明涉嫌性侵養女,中興通訊回應新京報記者稱,鮑毓明律師是中興通訊董事會聘請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媒體報道的屬於其個人問題,公司並不知情,不便評論。公司在聯繫其本人予以核實。 4月9日晚,傑瑞集團在官微發佈聲明:傑瑞集團在獲悉媒體報道的有關《煙臺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養女》突發事件後,高度重視。4月9日下午傑瑞集團已經與鮑毓明協商解除了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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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鮑毓明已被其工作單位撤職,但目前案件仍在受理過程中,雙方的證詞也存在偏差,下面我們來細細分析。

鮑毓明:你是我現在的女兒,未來的老婆,我對你百般寵愛,你怎麼能恩將仇報

鮑毓明何許人也,1972年出生,中興通訊獨立非執行董事、傑瑞股份及其附屬公司(合稱“傑瑞集團”)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1994年獲天津大學獲工學學士學位,1999年獲天津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碩士學位,2001年獲美國橋港大學計算機碩士學位;具有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

從以上資料我們不難看出鮑毓明是一位高智商、高學歷、高社會地位的成功人士。他不僅精通計算機,同時也精通法律,如果說她和養女的關係如他所說的是戀人關係,並且在女孩年滿14歲後才開始發生關係,那麼這不無可能是一場蓄謀已久的高智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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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位成功人士又是怎麼和14歲女孩小芳(化名)在一起的呢?

據女孩母親稱自己是因為自己聽信的迷信,覺得小芳磕磕碰碰的命不好,聽人說找個養父可以化解,於是便通過中間關係找到了鮑某,之後小芳就在鮑某的帶領下前往了北京等地,並在鮑某的控制下和母親很少聯繫。

從母親的說辭來看疑點是很多的,一個未滿14歲的女孩,跟著一個40多歲沒有結婚的男人,沒有辦理合法的領養程序,就這樣被人領走了,作母親能放心嗎?這樣來看鮑某所說的童養媳的說法並非無稽之談。或許女孩的母親本就之情,只是他們之間達成了某種共識,從而各取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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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看看鮑某是如何愛他的女兒的?

在網上曝光的一張鮑某半裸體的照片中,鮑某正在床前撕扯著膠布,企圖去粘貼女孩。在床頭的櫃子上放著可愛的洋娃娃,加上鮑某的證詞,我們不難推測出,鮑某對女孩的愛,無異於滿足你物質上的要求,給你漂亮的娃娃,新款的衣服,好吃的東西,總之你要的我都可以給你,但前提是你要聽話。

鮑某的聽話可不是簡單意義上的聽話,而是控制小芳一切行為的聽話。

他會在小芳剛剛過完十四歲生日的時候和小芳發生關係,小芳對此根本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下體很痛,通過和網上的醫生溝通才知道自己被強X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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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鮑某威脅小芳不可以告訴任何人,如果你告訴別人我就會傷害他們。他還不斷的給小芳看噁心的視頻,有國內的,也有國外的,有成人的,也有小孩的。並且誘導小芳說大家都是這麼做的,無論是大人、小孩、中國人、外國人,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你可以和爸爸做,也可以和媽媽做,甚至可以和同齡人做。

除了這些誘導外,還有威脅和小芳說如果你不和爸爸做,爸爸就去找別的小朋友做,這樣就是你害了其他的小朋友。

而最終導致小芳報警的是,一次生理期時,鮑某仍然強暴她,小芳只能通過報警的方式求救,只是當時沒有充足的證據,並未立案成功。

而此次案件爆發後鮑某仍然在為自己開脫,他說小芳就是在胡編亂造,自己養的一個恩將仇報的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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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的家人,他們根本就不是父母關係

對於鮑某的這些惡習,他的家人並非不知情,據知情人士報道,女孩被強暴後其母親曾帶著女孩去鮑某家裡說理。鮑某的家人卻稱家裡沒有人管的了鮑某,並且問小芳願不願意長大了嫁給鮑某。這也和鮑某姐姐接受採訪時的說辭一致,他們並不是養父女關係,而是同居關係。

從這點來看,鮑某家人的觀點確實有些畸形了,一個48歲的男人,是一個14歲的女孩,30多歲的年齡差,居然可以被他們輕描淡寫的說成“自由戀愛”,這家人的觀念是有多變態,多畸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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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母親去哪裡了

相信很多人關心的就是女孩的母親去哪裡了,小芳的母親在聽到網上的質疑後,解釋說沒有收過鮑毓明一分錢,只是因為自己身體不好,無力撫養孩子,孩子身體瘦弱,有人說認個養父對她好,她就信了,真的沒有想把孩子往火坑裡推。

鮑毓明此刻也許在笑吧,他成功地轉移了注意力,讓很多人將矛盾的焦點轉移到小芳的母親身上。

作為一個母親,對於自己女兒三年來所經歷的遭遇一無所知,無論如何都逃不脫失職的責任,但這不影響鮑毓明對女孩所犯下的錯。

當李芳母親得知女兒遭遇時,上訴過程是艱難的,鮑毓明提供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在他和李芳的聊天記錄中,他給李芳送了訂婚戒指,還互相商量了拍婚紗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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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母親和鮑某這種收養行為的背後,也牽扯出了一系列收養兒童的拐賣案件。

證據

拋開這些錯綜複雜的關係外,大家最關心的就是當前收集到的證據對誰有利了。

證據一:聊天記錄

4月11日,鮑毓明的一位中間人向澎湃新聞發來書面回應,並附帶9段手機錄頻。這些錄屏記錄了從2016年至2017年兩年多時間,疑似與“養女”小芳(化名)聊天記錄。

聊天記錄中,“小芳”多次提到“親愛的”、“結婚”等內容親密內容,“小芳”還提到讓鮑毓明等她兩年,二人還約定去拍婚紗照。不過該聊天記錄真實性尚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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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一書面回應迴避了兩人是否發生過性關係以及被指強迫小芳看“戀童癖視頻”一事。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小芳稱其從2016年起被“養父”鮑毓明長期控制在山東煙臺某公寓裡,遭多次性侵,並嘗試自殺。報警後,警方撤案後又立案,但一直沒有進展。

12日上午,小芳向澎湃新聞表示,這兩天,她都在積極配合警方做筆錄,尚未看到鮑毓明發布的詳細的聊天記錄。不管鮑毓明如何辯解,都無法改變性侵她的事實。她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配合警方完成調查,儘快讓不法分子接受法律的制裁。

小芳還表示,她使用的QQ號是鮑毓明用他的身份信息註冊的,他知道密碼,此前經常登錄小芳使用的QQ號檢查聊天記錄等信息,不排除鮑毓明“自己跟自己對話”。

而該證據對鮑某的有利價值並不高,很可能是他自己自導自演的一出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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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二:電話錄音

小芳:5分鐘,不行就5分鐘

鮑某明:不行,就2分鐘

小芳:就5分鐘,掛了你就不是好人

鮑某明:我本來也不是好人,你都罵死我,都恨死我了,我還好人?我本來也不是好人

小芳:我就恨死你了

鮑某明:你再胡說八道我就掛了

小芳:不,反正就5分鐘

鮑某明:你別再胡說八道,你再胡說八道我就掛了

小芳:下週你來看我嗎?

鮑某明:你不上課嗎?

小芳:考試完了,這周就考試了

鮑某明:下週我要出差了,這周到月底都很忙。我就這端午節能看你。你又不讓我看,我怎麼辦

小芳:我不讓你看了嗎?我說我不讓你看了嗎?

鮑某明:我看看下週是大禮拜還是小禮拜,我得算算

小芳:我不管你什麼禮拜,我說我下週有時間,我能見

鮑某明:下週有時間,我這邊最近事情特別多

小芳:不要看不起任何人,說不定以後我是你老闆了。

鮑某明:我沒有看不起你

小芳:看不起我,你就是傻子

(來源:澎湃眼界)

48歲高管鮑毓明性侵14歲養女,是他的陰謀,還是少女的恩將仇報

整個通話過程中我們感覺到,女孩的語氣充滿了撒嬌和胡鬧的氣氛。不少網友稱這段錄音是鮑某自己提供的,作為一個懂法律的人,完全有可能提前為自己做好防控,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但女孩的行為,就完全無辜嗎?恐怕也未必吧,十四歲說小不小,說大不大,隨著社會的發展,孩子們心智成熟的速度越來越快。對媒體、對律師女孩似乎都說了太多的謊言,性侵時間長達三年,女孩卻偏偏選擇在這個時候報警,到底是巧合還是陰謀。

第一次報警為什麼沒有成功,真相究竟是什麼,我們不得而知,只是就上述的證據和證詞而言,鮑某實則噁心,小女孩也未必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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