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VS仙人跳:哪種外衣能讓“高管性侵養女事件”顯得更“高貴”

近日,眾多媒體報道,原傑瑞副總裁鮑毓明涉入性侵案,對方是他的“未成年養女”李星星。一時間各種“內幕”甚囂塵上,截止我敲下這行字的時候,最高檢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赴山東,對案件辦理工作進行督導。

性侵VS仙人跳:哪種外衣能讓“高管性侵養女事件”顯得更“高貴”

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

首先我們捋一下這個案件整個的事件經過。

  • 2020年4月,女孩李星星(化名)一段6分鐘的短片被媒體曝光,其自述“被煙臺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四年”。4月9日,被害女孩對記者表示,從2016年起,3年時間裡其多次遭到“養父”的性侵,並自述“第一次被性侵時剛滿14週歲”。
  • 2020年4月9日煙臺公安局芝罘分局發佈公告:2019年4月8日,一女子到我局報案稱,其三年多來被“養父”鮑某某多次性侵,我局於次日立案,並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經偵查,綜合各種證據,認為鮑某某不構成犯罪,遂於2019年4月26日決定撤銷此案,並通知了當事人。後根據當事人及其律師提供的一些新的線索,我局於2019年10月9日決定再次立案,並在本地及其他涉案地做了大量調查取證工作。目前偵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 2020年4月9日晚,傑瑞集團發佈聲明:傑瑞集團在獲悉媒體報道的有關《煙臺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養女》突發事件後,高度重視。4月9日下午傑瑞集團已經與鮑毓明協商解除了勞動合同。
  • 2020年4月10日,中興通訊發佈聲明,稱在獲悉相關媒體報道後,高度重視,公司董事會已收到鮑毓明辭去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的申請。
  • 2020年4月10日,西南政法大學商學院發佈聲明,商學院法治企業研究院已解除鮑毓明兼職研究員的聘任,並已通知本人。
  • 2020年4月11日凌晨,煙臺市公安局發佈通報:關於一女子控告鮑某某性侵一案,公安局已組成工作專班,並商請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對前期芝罘公安分局偵辦的案件事實及公眾關注的相關問題正在進行全面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公開。
  • 2020年4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針對鮑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

以上就是官方截至目前的事件進展,網上的其他消息卻比這裡“熱鬧”得多。

“養女母親”、“鮑毓明姐姐”紛紛出現在公眾視野。反覆的將人們的判斷在“性侵”、“仙人跳”和“正常交往”中來回拉扯。

論事姐是個標準的工科女,這件事情幾乎佔盡了我在這一領域有限的法律認知,一時間一個頭兩個大。

母女立場:美籍高管求“收養孩子”實則性侵

時間回到2015年4月,李星星母親覺得女兒的成長磕磕絆絆,所以想尋找一個養父母,經人介紹,她認識了鮑毓明,這時,李星星還不滿14歲。那時,鮑毓明說自己想要個孩子,雖然鮑某年過四十卻一直沒有結婚的情況讓星星母親一度產生動搖,但他的名校學歷、律師身份讓這個母親認為這是一個可以把女兒託付給他的可靠對象,他能撫養星星成才,帶星星走上不一樣的人生。

2015年11月,鮑毓明帶著剛剛年滿14週歲的“養女”李星星到北京上學。沒想到,由此開啟了李星星長達3年的噩夢。

在2015年的最後一天(12月31日),星星被鮑毓明強姦了。他控制住她,強行發生了性關係。她在疼痛中一夜沒睡。此後大概3年時間,從天津到北京到煙臺,鮑毓明暫停了李星星的學業,對她實施了控制、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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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年很久的論事姐眼中這段文字也幾乎全是馬賽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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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的櫃子上還有芭比娃娃和塗色畫,一朵花骨朵在綻放前就遭到了摧殘。

事實上李星星報過警,甚至不止一次去公安機關尋求幫助,但因為沒有所謂的證據,李星星的報警換來的只有一份《撤案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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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案件決定書


在警方的促使之下,鮑毓明曾給李星星寫了一封保證書。

保證書中寫道:“給我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黑人問號臉?我隱約想起了前兩年一起強姦案最後承諾以男女孩成年後結婚收尾的鬧劇,貌似還給警察局送了個錦旗。)

終於,這個少女承受不了了,李星星不想活了,據醫院檢查結果顯示,李星星患有重度抑鬱症、重度創傷後應激(PTSD)、重度焦慮症、陰道損傷發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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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年紀就有了輕生的念頭


這之後,李星星和母親就開始了漫長的求助,南山路派出所、芝罘區刑警大隊、檢察院、信訪部門、律師、人大代表,到處找人幫忙請求再次立案,大多石沉大海。

鮑毓明立場:不是收養關係,我沒有犯法

相對於母女的漫長的維權之路,鮑毓明顯得淡定得多。鮑毓明先是否認其與星星是養父養女關係,並稱,曾給小芳買了訂婚戒指。再拋出殺手鐧——錄音和“聊天記錄”,聊天記錄中多次涉及親密內容,還提到二人還約定去拍婚紗照。(錄音內容尚不清楚,聊天記錄目前真實性不可知,或許,呵呵,我真是羨慕這些有兩個QQ號的人……)

另外,鮑毓明的姐姐也出來為弟弟聲援,她表示,鮑某明和報警女孩並非養父女關係,並且女孩和媽媽曾經去過鮑的老家見過父母。

短短几個步驟網上已經出現了不一樣的聲音:

“把女兒交給認識僅半年的男人,肯定這個媽媽和人家有什麼交易。”

“估計倆人是情侶關係,現在長大了,想摔了鮑毓明,男人不願意,於是姑娘不惜毀了他。”

“母女倆肯定不單純,要不能拖4年。”

“照片啥樣,我看看像不像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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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少數網友認為的“面目可親”甚至還有酒窩。。。


狐狸再狡猾也鬥不過老獵手,更何況是小白兔,看看鮑毓明的簡歷,看看他的操作,一個深諳各類法條的“聰明”男人,一個涉世未深甚至被剝奪了上學權利的少女。不止一個法律從業者認為這個案件很複雜,這場官司很難打。

但現在說結果為時尚早,但無論哪種結果都不影響“星星是受害者這個事實”。網民從來不是法官,並不能憑著鍵盤和網線斷案,可那些條條框框卻從來不是一成不變的,至少我們的聲音讓這個事件得到了應有的重視,希望結果總是正義得到聲張,希望今後不再有“星星們”。

(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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