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布預警:未開學不得先收學費,未住宿可退費!

4月10日,教育部發布預警: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指出:


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

◆ 各地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 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

◆ 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


具體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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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布預警:未開學不得先收學費,未住宿可退費!


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

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問題,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學校收費管理工作。

一、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地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開學復課,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二、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三、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司函〔2020〕30號),

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通過減免學費、住宿費,或發放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加大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

四、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教育收費管理權限和屬地化管理原則,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


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10日


多省市已出臺相關政策

截止目前,北京、上海、天津、溫州等多地已出臺退費細則。


北京市:根據實際情況退還剩餘部分

根據已經公佈的有《北京市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其中第四條新生在報到前提出退學的,學校應退還學生預交的所有費用。

學生在學校開始上課前提出退學的,學校應當退還學生所繳納的全部學費,並按照學生實際住宿時間和實際發生其他教育服務情況,扣除已經發生的住宿費及其他代收代管費用,退還剩餘部分。


上海市:幼兒園保教費不得跨月收取

上海市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保育教育費按月收取,不得跨月預收。幼兒在園天數按照法定工作日計。實際在園天數累計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照半月收取;達到或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照一個月收取。在中小學寒假、暑假的當月,按照幼兒在園天數收取。


溫州市:按幼兒的實際在園時間計算應收保教費

幼兒因故中途休園、退園、轉園的,幼兒園應當按以下規定退還幼兒一定的預收費用。

幼兒入園後因故休園期滿一個月及以上,並事先辦理休園手續的,減半收取保教費。幼兒入園後因故要求退園或轉園的,其在園時間按學期收取保教費的,一學期按5個月計費, 30天折算為1個月,不足15天的按15天計算,超過15天的按1個月計算。按月收取保教費的,一個月按30天計算,不足15天的按15天計算,超過15天的按1個月計算。

幼兒園應按幼兒的實際在園時間計算應收保教費。幼兒園收取的服務性收費和代管費,應按實際結算應收費用,多餘部分退還幼兒。


天津市:民辦學校不得跨年收取學費、住宿費

根據《天津市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中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1、幼兒因故退園、轉園的,累計出勤天數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應當退還當月保育教育費和住宿費的二分之一;

2、累計出勤天數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不退保育教育費和住宿費;

3、當月全部缺勤的,退還當月全部保育教育費和住宿費;

4、幼兒在園期間伙食費按實際缺勤天數退還;


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已經收取的幼兒園要立即退還或抵扣以後相應月份收費

公辦幼兒園、普惠性幼兒園及其他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因公共衛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入園的,幼兒園不得收取該時間段的保教費、住宿費。

此外,

已經收取的幼兒園要立即退還或抵扣以後相應月份收費並向家長做出說明。


成都:私立幼兒園預收費用能退麼?

此前,有家長向四川手機報反映,孩子在私立幼兒園上學,預交了兩萬多保教費,幼兒園又沒法上網課,預交的費用能退嗎?

成都市教育局回覆:按規定,幼兒園保教費不得跨學期預收。待開學時間確定後,成都市教育局會下發通知要求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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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私立幼兒園提前收保教費,能退嗎?

受疫情影響,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均已採取相應對策,發出延期開學通知。四川省強調,原則上疫情沒得到基本控制前不開學,其中,推遲開學期間,幼兒園可通過靈活多樣的形式開展保教指導、親子活動,但一律不開展網上教育活動。

教育部發布預警:未開學不得先收學費,未住宿可退費!

對此,四川不少家長認為:大多數私立幼兒園費用不便宜,一學期都在2-3萬元左右,孩子既然沒開學,也不能開展網課,那麼,預收的新學期保教費就該退。

成都市金牛區某幼兒園學生其母親表示,早在去年11月,為孩子預報了幼兒園,當時幼兒園就收取了2020年春季一整學期的學費,“不管是幼兒園為了穩定生源,還是提前做好相應安排,收取一點費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園方一次性預收了一學期5個月的保教費,現在距離計劃開學的時間已經推遲了40多天,是否應該按天退回呢?”家長吳先生也表示,“ 早在1月份時,就為女兒繳納了16000元的保教費,如果不退意味著每天白付幾百元。”

武侯區張女士的兒子今年剛上幼兒園,還沒開學就預收了近三萬元的保教費,“到現在一天學沒上,算下來每天就是白丟300元。”家長們覺得這比費用必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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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會下通知要求退費

在向四川手機報反映問題的家長中,記者發現一個共性,多數私立幼兒園都是採用跨期收費的方式,在上個學期末時,就要求家長繳納下學期保教費。這到底符合規定嗎?

早在此前,成都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就出臺了《關於加強成都市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其中規定“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不得跨學期預收”。今日,針對疫情期間部分民辦幼兒園提前收取費用的情況,成都市教育局回覆四川手機報稱,目前部分民辦幼兒園未開展保教活動,又提前收取了費用,待開學時間確定後,成都市教育局會下發通知要求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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