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解讀來啦!

17日,中國吉林網從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獲悉,《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解讀同時發佈,一起來看看我省都要怎麼做!

  《意見》原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

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

吉政辦發〔2020〕13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建設高標準農田,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基礎,是守住“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的戰略要求,是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的重要抓手,特別是集中連片建設高標準農田,有利於提升農業規模效益,提升農業機械化水平,提升農業組織化程度,推動農業發展轉型升級。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50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重農抓糧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著眼農業高質量發展,堅持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本著“夯實基礎、確保產能,因地制宜、綜合治理,依法嚴管、良田糧用,政府主導、多元參與”的原則,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快補齊農業基礎設施短板,提高水土資源利用效率,切實增強農田防災抗災減災能力。

聚焦糧食主產縣。堅持在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優先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著力完善農田基礎設施,穩步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杜絕在禁止區域進行項目建設。

聚焦黑土地保護。與採取保護性耕作技術、有機肥推廣等緊密結合,加強黑土地保護力度,提升耕地質量,持續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確保糧食總產量、人均佔有量、商品量等位居全國前列。

聚焦優化佈局。依據我省自然資源稟賦和國土空間、水資源利用等規劃,堅持“主攻中部、提高西部、保護和開發東部”,科學確定高標準農田建設佈局、標準和內容,推進田水林路電綜合配套。

聚焦保障主要農作物生產。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支持高標準農田主要用於玉米、水稻、大豆等糧食生產。強化用途管控,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持依法依規用地,完善管護機制,確保長期發揮效益。

聚焦匯聚各方力量。優先安排幹部群眾積極性高的地區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在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支持的基礎上,加大資金整合力度,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

到2020年底,全省建成3300萬畝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節水高效、穩產高產、生態友好的高標準農田;到2022年,建成4000萬畝高標準農田,以此穩定保障700億斤以上糧食產能;到2035年,通過持續改造提升,全省高標準農田保有量和耕地質量進一步提高,不斷夯實國家糧食安全保障基礎。

 二、大力推進構建集中統一高效的管理新體制

(一)落實統一規劃佈局。認真開展“十二五”以來高標準農田建設專項清查,全面摸清各地高標準農田數量、質量、分佈和利用狀況。結合國土空間、水資源利用等相關規劃,依據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修編我省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形成省、市、縣三級農田建設規劃體系,明確目標任務和建設佈局,確定重大工程、重點項目和時序安排。將高效節水灌溉作為高標準農田建設重要內容,統籌規劃,同步實施。在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集中力量建設高標準農田。糧食主產區要立足打造糧食生產核心區,加快區域化整體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各市〔州〕、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市〔州〕、縣〔市〕政府負責,不再一一列出)

(二)落實統一建設標準。構建農田建設標準體系,加快我省地方標準編制,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內容,統一規範工程建設、科技服務和建後管護等要求。綜合考慮農業農村發展要求、市場價格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建設內容和投資標準。在確保完成新增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的基礎上,各地可以結合實際,對已建項目區進行改造提升。(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落實統一組織實施。按照國家下達分配的建設任務,及時分解落實高標準農田年度建設任務。統籌整合各渠道農田建設資金,提升資金使用效益。規範開展項目前期準備、申報審、招標投標、工程施工和監理、竣工驗收、監督檢查、移交管護等工作,實現農田建設項目集中統一高效管理。嚴格執行建設標準,確保建設質量。充分發揮農民主體作用,調動農民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的積極性,尊重農民意願,維護好農民權益。積極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高標準農田,規範有序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落實統一驗收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調度、分析研判、通報約談、獎優罰劣”的任務落實機制,確保年度建設任務如期保質保量完成。按照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要求,層層分解落實任務,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對完成任務好的縣(市、區)予以傾斜支持,對未完成任務的進行約談處罰。嚴格按程序開展農田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和評價,向社會統一公示公告,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糧食和儲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落實統一上圖入庫。運用國家農田管理大數據平臺和遙感監控等技術,以農業農村部“十二五”以來高標準農田建設評估工作為契機,以土地利用現狀圖為底圖,全面承接高標準農田建設歷史數據,統一標準規範、統一數據要求,把各地農田建設項目立項、實施、驗收、使用等各階段相關信息上圖入庫,建成全省農田建設“一張圖”和監管系統。各地要加快完成高標準農田上圖入庫工作,有關部門要做好相關數據共享和對接移交等工作。(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切實強化資金保障和創新投入機制

(六)加強財政投入保障。建立健全農田建設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將農田建設作為重點事項,根據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標準和成本變化,合理保障財政資金投入。加大土地出讓收入對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支持力度。各地要按規定及時落實地方支出責任,省財政承擔地方財政投入的主要支出責任。各縣(市、區)政府要保證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專款專用。(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創新投融資模式。發揮政府投入引導和撬動作用,採取投資補助、以獎代補、財政貼息等多種方式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鼓勵各地政府有序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在嚴格規範政府債務管理的同時,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結合職能定位和業務範圍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引導商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完善政銀擔合作機制,加強與信貸擔保等政策銜接。鼓勵各地政府在債務限額內發行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標準農田建設。有條件的地區在債券發行完成前,對預算已安排債券資金的項目可先行調度庫款開展建設,債券發行後及時歸墊。(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實施完善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使用機制。按照國家要求,優化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和新增產能的核定流程、核定辦法。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指標經核定後,及時納入補充耕地指標庫,在滿足本區域耕地佔補平衡需求的情況下,可用於跨區域耕地佔補平衡調劑。加強新增耕地指標跨區域調劑統籌和收益調節分配,拓展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投入渠道。土地指標跨省域調劑收益要按規定用於增加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各地要將區域內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優先用於農田建設再投入和債券償還、貼息等。(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示範引領。開展綠色農田建設示範,實施黑土地保護,在適宜區域加快推廣保護性耕作、有機肥推廣應用等技術,推動耕地質量保護提升、生態涵養、農業面源汙染防治和田園生態改善有機融合,提升農田生態功能。啟動實施西部鹽鹼地改良治理工程,選取一批土壤鹽鹼化、酸化、退化和工程性缺水等區域,針對農業生產存在的主要障礙因素,採取專項工程措施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健全工程管護機制。結合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和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建立健全高標準農田管護機制,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責任,籌措管護資金。各地要建立農田建設項目管護經費合理保障機制,調動受益主體管護積極性,確保建成的工程設施正常運行。將建後管護落實情況納入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範圍。(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各項保障措施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農田建設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群眾參與的工作機制,建立各級政府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的責任制,抓好規劃實施、任務落實、資金保障、監督評價和運營管護等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要全面履行好農田建設集中統一管理職責,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水利、人民銀行、銀保監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規劃指導、資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資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協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大基礎支撐。推進農田建設法規制度建設,制定完善項目管理、資金管理、監督評估和監測評價等實施辦法。加強農田建設管理和技術服務體系隊伍建設,各地要儘快配齊市、縣兩級工作力量,核定機構編制,機構和編制的核定要與當地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相適應。大力引進推廣高標準農田建設先進實用技術,加強工程建設與農機農藝技術的集成和應用,推動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加強農田建設行業管理服務,加大相關技術培訓力度,提升農田建設管理技術水平。(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嚴格保護利用。對建成的高標準農田,要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防止“非農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擅自佔用或改變用途。嚴格耕地佔用審批,經依法批准佔用高標準農田的,要及時補充,確保高標準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對水毀等自然損毀的高標準農田,要納入年度建設任務,及時進行修復或補充。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和種糧激勵政策,引導高標準農田集中用於重要農產品特別是糧食生產。開展耕地土壤質量類別劃分、耕地質量監測評價。嚴禁將不達標的農村生活汙水排入農田,嚴禁將農村垃圾、工業廢棄物等傾倒、排放、堆存到農田。(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風險防控。強化廉政建設,嚴肅工作紀律,切實防範農田建設管理風險。加強對農田建設資金全過程績效管理,科學設定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評價,強化結果應用。建立相應的督導制度,嚴格按照制度履行職責,不斷提高推進工作能力和水平。強化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嚴格跟蹤問責,對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失職瀆職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原文鏈接:http://xxgk.jl.gov.cn/szf/zcjd/202004/t20200417_7118361.html

 《意見》政策解讀:

  起草背景和依據

建設高標準農田,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基礎。2019年11月13日,經國務院常務會審議通過,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50號)(以下簡稱《意見》)。為深入貫徹落實《意見》,我省結合省情農情實際,經徵求中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履行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程序,並通過專題協調會議討論、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印發《實施意見》。

  明確目標任務

《實施意見》是指導我省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綱領性文件,明確高標準農田要向糧食主產縣聚焦、向黑土地保護聚焦、向優化佈局聚焦、向保障主要農作物生產聚焦 、向匯聚各方力量聚焦,明確了目標任務,到2020年,全省建成3300萬畝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節水高效、穩產高產、生態友好的高標準農田;到2022年,建成4000萬畝高標準農田,以此穩定保障700億斤以上糧食產能;到2035年,通過持續改造提升,全省高標準農田保有量和耕地質量進一步提高,不斷夯實國家糧食安全保障基礎。

  明確體制機制

《實施意見》中明確農田建設統一規劃佈局、統一建設標準、統一組織實施、統一驗收考核、統一上圖入庫等“五統一”具體要求。明確強化資金投入和機制創新,加強財政投入保障、創新投融資模式、實施完善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使用機制、加強示範引領、健全工程管護機制。明確高標準農田要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按照農業高質量發展要求,推動藏糧於地、藏糧於技,以提升糧食產能為首要目標,統籌整合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設內容,加強建設管理,突出抓好耕地保護、地力提升和高效節水灌溉,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快補齊農業基礎設施短板,提高水土資源利用效率,切實增強農田防災抗災減災能力,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提供堅實基礎。

明確保障措施

《實施意見》著力完善各項保障措施,統籌各方力量,明確省政府各相關廳委辦、各直屬機構、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建立長效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群眾參與的工作機制。強化各級政府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的責任制,抓好規劃實施、任務落實、資金保障、監督評價和運營管護等工作。加大基礎支撐,推進農田建設法規制度建設,嚴格保護利用,加強風險防控,切實防範農田建設管理風險。

政策解讀原文鏈接:http://xxgk.jl.gov.cn/szf/gkml/202004/t20200416_7117053.html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李易書

  圖片為網絡截圖

編輯: 梁歡歡 吉網新聞熱線:0431-829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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