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這次分手事件損失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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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志祥和女友周揚青分手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也是從周揚青的口中不少朋友認識了一個不一樣的羅志祥,不少公眾人物也對此表態,其中中國作家劉信達更是直接給出結論,羅志祥必須賠償周揚青9億青春損失費,不然就是和周揚青原地複合,這樣的邏輯簡直就是語出驚人,先不說賠償不賠償,目前看來羅志祥周揚青複合可能性基本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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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娛樂圈出軌的明星不在少數,但是被前女友這樣公開揭露醜聞的還是很少的。

羅志祥是臺灣人,他之前在臺灣就經常被網友曝出羅志祥是位花花公子,經常在家和不同的女性舉行聚會,而且和多名女性關係不清不楚,所以當時他在臺灣也是混不下去了,所以才來內地發展。

明星一旦被曝出緋聞他的演藝生涯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就好比之前范冰冰偷稅漏稅的問題,當時被曝出後很多她的代言和廣告全都被下架了,而且還將面臨著天價賠償;吳秀波被曝出軌,當時找他拍的電視劇全都換演員了,而且代言和廣告全都被撤了,當時好像賠償了將近一億多;羅志祥這一場分手,將會造成多大的經濟損失?

一、產品代言費

4月22日,蒙牛純甄剛宣佈羅志祥成為其代言人,結果隔天羅志祥就醜聞纏身。事情發生之後,羅志祥第一時間刪除了代言廣告,蒙牛也更換了代言人和廣告海報。

除了蒙牛,羅志祥近兩年的代言還有美妝個護紐西之謎,G-SHOCK手錶,以及手遊《劍與遠征》等,這些品牌紛紛淪陷,被網友勸說立刻更換代言人。就連他曾經代言過的飄柔和德克士等都被牽扯出來了,品牌方們真的是要哭了。

在目前可查閱的消息中,我們看到,羅志祥的代言費為600萬(參考價),暫不考慮合作年限的問題,四個代言每年的費用就已經達到2400萬。

基於合同代言期間明星不能潔身自好,導致所代言品牌的形象由此受損,可以說已經構成根本違約,甚至對品牌造成傷害,被代言品牌可以依此對明星及其經紀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以及品牌損害賠償責任,這也是合同權利的應有之義。

目前很多大型企業與明星的經紀公司簽訂代言,很多都寫了“道德條款”,就是把明星吸毒、嫖娼等違法敗德行為,納入商業合同的管理範圍。比如說,當年張柏芝的豔照門爆發後,有報道稱,與張柏芝有合同的國內某品牌,就此起訴到法院,向張柏芝索償4150萬人民幣,最終雙方達成庭外和解協議。

在美國好萊塢,“道德條款”(moral clause)幾乎是所有的商演、代言合同的標配,甚至細化到不能離婚、不能分居、不能鬧緋聞的程度,在美國體育法律界,道德條款又被形象地稱為“壞男孩條款”(bad boy clause)。

按此推論,若羅志祥的代言協議中涉及“道德條款”,那麼,品牌方訴訟賠償的價格將不低於1億元,而且很大可能將會實現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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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綜藝片酬

最近幾年,羅志祥在大陸參加過《極限挑戰》《這!就是街舞》《奔跑吧兄弟》等知名綜藝節目,並在《快樂男聲2017》《與星共舞》《創造101》等節目中擔任評委或導師。

據兩年前的新聞爆料,羅志祥參加《極限挑戰》每季的片酬是2400萬元。到了2020年,隨著黃磊、黃渤、孫紅雷等人退出,羅志祥的角色更重,片酬相比會有所增加,按3000萬元計算。

今年還有兩檔網綜,《這就是街舞》和《創造營2020》。都是羅志祥此前參與過的節目,節目熱度極高。相信這兩檔節目能請到羅志祥,費用不會比《極限挑戰》低,兩個加起來就是6000萬元。

此外,羅志祥每年還會參加其他綜藝節目,比如芒果臺的《嗨唱轉起來》等,這些酬勞會低一點,且按1000萬元計算。也就是說光綜藝這一塊他一年就要損失1億人民幣。

三、商演

按每場商演160萬元計算,即便每月兩場商演,24場的商演費用也將損失3840萬元。

四、其他

大 家 在分手事件剛剛出現 就想到了“ 腎虛公子 ”這個梗 ,但據悉參演周星馳的電影,羅志祥都是0片酬,但這種所謂的0片酬,並不代表他什麼都沒有得到,由於《西遊降魔篇》的成功,甚至有傳羅志祥的代言費用曾由600萬達到700萬元。

除此之外,羅志祥通過唱歌、跳舞、微商等方式賺錢,同時也有很強的商業運作能力。早在2006年,羅志祥就自創了品牌STAGE,而且他旗下還有4家公司,羅志祥都是擔任大股東或者是實際控制人。

其中有幾個公司還是跟胡彥斌合作的,開設舞蹈學校之類的。估計也會影響生意,胡彥斌不知道是不是也哭暈在廁所了。

但,此類無法預估損失,千萬級別總是有的。

按照目前預計,或損失近3億元!

但是,根據以往的明星翻車時間來看,依靠黑紅的路子走下去也許並不影響賺錢。

網友們甚至給出了羅志祥洗白的方案:

1、研究新冠疫苗 2、解決臺灣問題

不過,如果之後羅志祥真去出時間管理課程或者書籍,也許用戶不會少呢!

另外,還有人說這次分手是一場炒作,之後世界大複合,雙贏!

那我們大概只能嘆一句:錢多,會玩!

畢竟,在福布斯公佈的2019年中國明星收入排行榜的Top10中,羅志祥以8050萬元位居第六名,排在第五名的是劉德華,8900萬元。

未來,我們拭目以待!


愛笑父子倆


論羅志祥被錘爆後的後遺症損失,要分物質上的和精神上以及短期和長久的。

按照臺媒的爆料分析,小豬在內地《極限挑戰》的酬勞是1.8億新臺幣,每季共計10集;接《創造營2020》的導師一職相信酬勞只多不少,《這就是街舞3》稍微低點,光是三個節目的損失就在4億臺幣左右,大概近1億人民幣。

當然了:

這些都是目前可預估的,並不包括日後某節目某代言廠商高羅志祥賠償等損失。此外,還有精神上的損失,目前人在深圳酒店隔離的小豬,凌晨發道歉文來看,肯定夜不能寐、徹夜難眠。至於某專家讓人家賠償9億,那根本就是在蹭熱度胡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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