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列車在運營結束後或運營中出現特殊情況時,一般情況下會運行至地鐵線路兩端的車輛段或停車場。
一、車輛段和停車場定義:
停車場(stabling yard):是具有配屬車輛,以及承擔車輛的運用管理、整備保養、檢查工作的基本生產單位。
車輛段(depot):是具有配屬車輛,以及承擔車輛的運用管理、整備保養、檢查工作和承擔較高級別車輛檢修任務的基本生產單位。
二、車輛段主要業務:
由於車輛段的業務範圍比停車場業務範圍更廣,所以,這裡主要介紹車輛段的主要業務。
1. 列車在段內調車,停放,日常檢查,一般故障處理和清掃洗刷。
2. 車輛的技術檢查,月修,定修,架修和臨修試車等作業。
3. 列車回段折返乘務司機換班。
4. 內設備和機具的維修及調車機車的日常維修工作。
5. 緊急救援搶修隊和設備。
三、車輛段和停車揚區別:
停車場往往只配備停放車輛的股道和一般車維修整備設備,僅能完成車輛的運用管理、清潔整備、列車安全檢查和月檢等日常維修保養工作。
簡單的停車場也可不擔負月檢任務,其月檢設施可設於相關車輛段內,在設計中應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運用。
車輛段必須配備相應修程的各種檢修設備和設施,包括檢修庫和各種檢修線路、各種輔助生產車間和設備以及為車輛檢修服務的各種設施,如試車線、鏇輪線、給水設備、供電設備和汙水處理設備等。
四、車輛段和停車揚的設置
為充分利用設備、便於管理、節約基建投資,通常將停車場和車輛段合併設置在一起,統稱為車輛段。
獨立設置的停車場只是在線路太長或車輛段用地面積受限制,或運營的特殊需要等情況下才設置。為便於運營管理,獨立設置的停車場應隸屬於相關車輛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