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審判”助推山西法院審判能力現代化

 從2月5日平陸縣法院敲響“雲端”庭審第一槌起,到4月19日,山西全省法院兩個多月網上立案16516件,網上調解10123件,網上庭審1877件。

  立案“不打烊”、審判“走雲端”、執行“網上見”。疫情期間山西法院系統的工作新模式,讓審判執行新技術使用從“選擇項”變為“必選項”,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助推“智慧法院”建設更進一步。

  法庭“隔空喊話” 公檢法司“技術聯手”

  近日,一場連接法院和監獄的特殊審判在晉中中院和晉中監獄展開,案件的被告人與被害人同在晉中監獄服刑。準備工作就緒後,經過審理,審判長敲響法槌,宣讀判決書。分別在兩個現場的訴訟參加人通過科技法庭傳輸系統,分別在筆錄上簽字。

  “刑事案件審判中,犯罪嫌疑人有羈押期限,監所又是特殊封閉地區,疫情之下,法警入內提審並不現實。”山西高院刑三庭副庭長趙宏說,必須通過技術手段,將分散在公檢法司各個部門和單位的“智慧建設”進行對接,實現“雲上暢通”。

  為此,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山西省公安廳、山西省司法廳聯合出臺《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做好刑事案件遠程視頻提訊、會見、開庭等工作的規定》,規範了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案件遠程視頻提訊、會見、開庭等工作,併為今後遠程視頻提訊系統常態化運用提供製度保障。

  記者採訪發現,在刑事案件審理中,“雲審判”除保障案件及時辦理、審結外,還消除了服刑人員的健康和安全隱患,提高了工作效率。

  “選擇項”成“必選項” 新技術“入腦入心”

  發傳票、打電話,然後“坐等”雙方當事人上門,是許多法院民事和行政審判工作的“標準流程”。

  “‘智慧法院’建設已經推進多年,利用新技術可以替代以前效率不高的工作方式,但是這種新工作模式只是‘選擇項’之一,法官們習慣延續舊有工作模式,很難主動求變。”太原中院民一庭庭長劉光說,今春的特殊情況讓 “選擇項”成了“必選項”,倒逼法官養成使用新技術的習慣。

  今年一季度,劉光審理了21個案子,其中網上開庭18個。“民事案件主要目的是解決問題,完全可以利用技術手段把當事人召集起來,開‘視頻會議’。”劉光說,只要有手機,可以走到哪裡開到哪裡。

  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法院行政庭審判員陽妮最近也改變了工作模式。在晉源區一起村民因拆遷補償沒有兌現而狀告鎮政府的案件中,她通過雲間視頻系統開庭調解。

  行政案件屬於集中交叉管轄,萬柏林法院受理鄰近三個縣區的“民告官”案件,採用“雲間庭審”方式,真正實現了讓數據多跑路,讓當事人少跑腿。“以前打電話通知當事人來法院辦理庭前手續、領傳票、提交證據,現在全部電子送達。”陽妮說。

  “通過網上立案、‘雲間開庭’等無接觸方式,為當事人及時提供司法服務,滿足了群眾現實的司法需求,這既是過去‘智慧法院’建設成果的有效運用,反過來也倒逼法官提升信息化應用能力,引導群眾利用‘互聯網+’技術參與訴訟,同時助推‘智慧法院’建設再上一個新臺階。”山西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方劍鋒說。

  “信息化”護航 “老賴”無處藏

  今年一季度,山西全省法院新立執行案件27756件,辦結案件10628件;通過網上查控、扣劃執行30億餘元,網上發放執行案款13億餘元;通過網絡對查扣財產發起司法拍賣1012件,成交240件,成交金額4.23億元。

  “執行工作受疫情影響不大,背後就是信息化的力量。”山西高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丁毅說。

  “基本解決執行難”階段性目標實現後,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提出推進執行信息化向智能化升級,建立囊括被執行人一切財產形式的網絡查控系統,提升查控系統智能化水平,進一步健全以執行指揮中心綜合管理平臺為核心,以四級法院統一的辦案系統和執行公開系統為兩翼,以網絡查控、評估拍賣、信用懲戒、執行委託等多個執行辦案輔助系統為子系統的“1+2+N”執行信息化系統。

  “過去執行最大的難題是查人找物難,‘老賴’找不到,錢物找不到。”丁毅說,全國那麼多家銀行,僅靠幾個執行員查找並不現實。近幾年利用信息化建設成果,如新建立的查控系統,可以對“老賴”在全國3600多家銀行的資產進行查、凍、扣。執行指揮系統則打破了地域壁壘,山西省需要在外省執行的案子,外省高院指定到當地基層法院,也會限時執行。(孫亮全、胡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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