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註冊幹起套路貸 定遠這一涉惡團伙多人獲刑

  中安在線、中安新聞客戶端訊“套路貸”即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達到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目的。

  4月20日,記者從滁州定遠警方獲悉,近日,定遠警方偵辦的定遠首例“套路貸”涉惡案件一審宣判,該惡勢力團伙4名成員分別獲刑三年到一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相應罰金。

  成立聚財金融公司 實為“聚財”

  2017年7、8月份,犯罪嫌疑人何某、杜某二人合夥出資成立了“聚財金融公司”,該公司的主要從事貸款業務。自公司成立後,便利用本地廣告傳媒、新媒體等平臺發佈放貸信息。

  2018年10月,急需用錢的周某到聚財公司借錢,犯罪嫌疑人何某、杜某以手續費、中介費、辛苦費等名義收取周某高額砍頭息等費用,後周某無力還款,杜某迫使周某虛打“假借條”,並以該“假借條”提起民事訴訟。在此期間,公司員工杜某、張某、王某在何某的授意下將周某借款合同複印數份,開車到周某單位,將借款合同張貼在單位門口並拍照片,接著又從車上拿出印著“周某還我血汗錢”紅色橫幅,粘在周某單位門上並拍視頻發給周某,並多次到周某父母家、婆婆家、丈夫養豬場採取跟蹤糾纏、喇叭喊話等方式騷擾、辱罵、恐嚇周某及其親屬,致周某到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住院並被診斷為抑鬱發作。

  事實上,何某的公司所從事的貸款業務也正如公司的名稱一樣,為的就是“聚財”。而這個所謂的“金融公司”不僅未進行工商登記註冊,也無任何放貸方面的資質或者營業執照,而且該公司在各大平臺上發佈的放貸信息均為不實信息,甚至承諾“無抵押、身份證放貸、2小時放貸”。

  受害人一紙舉報信 警方介入

  自該公司成立以來,又陸續吸收了犯罪嫌疑人張某、王某作為公司員工開展高利放貸等活動。從受害人周某的遭遇來看,這個所謂的金融公司就是以“套路貸”方式非法佔有不特定人群財物。

  在精神和經濟的雙重壓力下,受害人周某將一紙舉報信送到了滁州市公安局和定遠縣公安局掃黑辦。在獲悉了周某的情況後,定遠警方當即展開調查。經查,不僅周某深受其害,還有數人被何某的公司弄得生活工作一團糟。在受害人無法償還高額的貸款或利息的時候,何某就指使杜某、張某、王某前往受害人的住處、單位,向其家人、鄰居、同事大肆宣揚受害人“欠錢不還”的行為,給受害人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何某的公司就是利用被害人急需借款的心理,讓受害人簽訂了不平等的手續,拿到的手的錢卻遠低於合同約定的出借金額,而且還約定了苛刻的逾期條件和後果,可以說“借一還十”。

  定遠警方深入調查 集團粉碎

  隨著警方的深入調查,一個以何某為首的犯罪集團漸漸浮出了水面,更多細節也暴露在辦案民警面前。

  在何某的公司內,何某通過強調上下班制度、幫助成員開展貸款收放業務、收取組織成員提成等方式,形成對杜某、張某、王某等組織成員的有效管理方式,構成了以何某為糾集者,杜某、張某、王某為成員的結夥型犯罪。當客戶無法按時還貸時,何某即安排杜某、張某、王某採取跟蹤糾纏,滋擾,恐嚇,拍照威脅被害人,在被害人住處、單位張貼合同,喇叭喊話,拉掛橫幅以及虛假訴訟等違法犯罪方式多次滋擾、恐嚇被害人及其親屬,同時逼迫被害人出具“假借條”,並以虛假訴訟的方式使被害人償還高於本金的借款金額。

  2019年5月7日下午,經過警方核實確定了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人的位置後,辦案民警雙線作戰,一路奔赴“聚財金融公司”抓捕何某、張某、王某,另一路奔赴滁州某工地抓捕杜某。 當晚7時許,何某、杜某、張某、王某四人全部落網,以何某為首的犯罪團伙被警方粉碎。

  經過5個月的偵辦,定遠警方查清了以何某為首的犯罪集團打著“聚財金融公司”的旗號,大行“套路貸”之實的違法事實,該公司不僅對個人的工作和生活產生了極大的影響,還嚴重擾亂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2020年4月8日上午,定遠縣人民法院對何某等4人“套路貸”涉惡案進行一審判決,惡勢力團伙糾集者何某犯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其餘3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相應罰金。(皖公宣 記者 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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