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如何用 言論 閹割 自由?撕破美國言論自由面具

美國如何用 言論 閹割 自由?撕破美國言論自由面具

在講美國言論自由之前,先要講一個概念:詭辯。

詭辯你聽過,但大概理解上,就是“白馬非馬”的忽悠嘛。

詭辯是一種高級的忽悠,從 主體、邏輯關係、對象出發,通過誇張、偷換概念、極端邏輯、強加道德、硬帶情緒來達到迷惑受眾,甚至還有聽者被忽悠了還主動三連的效果。某些“意見領袖”對這招百試不爽,但詭辯卻違背了知識區的基本初心:啟發大家獨立思考。

本期是硬核解析“美國沒有言論自由”,言論自由的大敵不是言論的邊界,而是詭辯的思考陷阱。因此,我要先要把詭辯者的面具撕了。

美國如何用 言論 閹割 自由?撕破美國言論自由面具

美國沒有言論自由,詭辯者會怎麼說?

明確一下:

主體 美國

邏輯關係 沒有

對象 言論自由

美國如何用 言論 閹割 自由?撕破美國言論自由面具

從主體上,白馬非馬,就是從主體上的詭辯。“美國是一個國家嗎?不是!它只是一個資本共同體,資本共同體談什麼自由呢?”聽聽,好像很有道理的樣子,實際上是偷換了概念。本來討論的就是,作為國家實體的美國、有無言論自由,主體偷換把這個邏輯框架拆了,那還談論什麼呢?

從邏輯關係上,用孤例反證是最常用的邏輯陷阱,比如在美國“黑命貴”不能說、反對“LGBT”不能說,所以美國沒有言論自由。數學題上,你要證明沒有,只要能證明“有”,哪怕只有一個,就可以得到反證了。但從常識上,我們都知道,一個國家有罪犯,所以這個國家就是流氓之國,這種邏輯不成立吧?且“沒有”不是絕對概念,因為言論自由是沒辦法量化的,就像我如果問你,美國有幾個言論自由?沒人答得來。但我要問你,你身上有幾個錢?你就一定知道。換言之,這壓根就不是一個0和1的概念差,用孤例來反證就是一種詭辯。

從對象上,言論自由的定義可以大做文章,手段是極端邏輯。詭辯者習慣性地把言論自由要麼放到無限大,連罵人都可以算到言論自由裡;或者就是放到無限小,說“黑人的命不是命嗎?”,這是言論自由嗎,“這不是,這就是牢騷,算什麼言論自由”。在極端邏輯下,就不會對討論對象有理性定義,結果偏頗也是必然。

美國如何用 言論 閹割 自由?撕破美國言論自由面具

還有一些“詭辯大師”,會用道德和情緒來迷惑大家:

比如自由有什麼意義,自由能當飯吃嗎?直接汙名化自由;

再比如,美國就是一流氓國家,言論自由就是流氓的護身符!直接汙名化美國;

再比如,言論自由就是美國針對中國的武器,千萬別上當!訴諸民族主義;

再比如,嘿,又發現一個美分,這作者為美國洗地!直接汙名化我。

如果你覺得上面4種說法有道理,警惕,你可能已經被強行的道德解釋、和強帶的民族主義情緒給忽悠了。

觀點直接糊臉上,不用思考,爽是爽,但你聽完後,什麼思想、知識的給養都沒得到,還白送了兩個幣。

我們討論美國沒有言論自由。主體、邏輯關係、對象,三者是不能割裂的,只揪住一個邏輯節點,就會一葉障目。本期視頻堅持硬核的理性的邏輯推演,且不會使用任何學術名詞(儘可能地),請放心食用。

美國如何用 言論 閹割 自由?撕破美國言論自由面具

首先要明確的是言論自由。

你聽過無數次的概念,但你真的瞭解嗎?什麼是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屬於自由的範疇。先說自由是什麼?自由是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想說什麼就是什麼?顯然不是。自由是有邊界的。

張三在陸家嘴街頭拉了一泡shi,他說他有隨地大小便的自由;張三在高考教室裡跳了一段長達1個小時的尬舞,他說他有隨風起舞的自由。

張三有這樣的自由嗎?沒有。自由的邊界即是不侵犯別人的自由,自由面前也是人人平等的。在這個前提下,跟隨內心才是自由。

言論自由也有邊界——

美國如何用 言論 閹割 自由?撕破美國言論自由面具

歐文·費斯曾用“街頭髮言者”模式來概括美國對言論自由的傳統理解與想象。這是一個典型場景,“街頭髮言者”是指一個站在城市街頭肥皂箱上的個人,他正在向路過的行人發表批評政府或其他不受歡迎的言論。在這一想象出來的場景下,言論自由的首要任務就是保護這位街頭髮言者的言論不受政府剝奪或限制。

這裡有一個隱形的邏輯前提,政府是站在言論自由的對立面的,換言之,在制度設計上,就假定了美國政府不能代表美國人的自由和利益,但矛盾的是,美國政府又擁有對言論自由的解釋權。一個搶劫犯說要保護你不被搶劫的權利,因吹斯汀。

美國如何用 言論 閹割 自由?撕破美國言論自由面具

街頭髮言者模式,給了美國人對公權力批評的表達,也讓美國籍此攻擊蘇聯等國,在政治態度表達上限制言論自由。不過在美國,言論自由同樣有邊界,即“明顯而現實的危險”的原則——最具代表性的,1919年的申克案。申克案發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 當時美國與德國正處於交戰狀態。 該案源於美國 社會主義黨的一次反戰和反徵兵活動,申克是美國費城社會主義黨的秘書長 , 他和其他同伴散發傳單、反對強制徵兵。他正是因為言論有“明顯而現實的危險”,因言獲罪。其後還有,1919年戴布斯案、1991年亞伯拉姆案。美國官方出臺的限制言論自由的法案,包括《反間諜法》、《反工團法》、《史密斯法》,指向的都多多少少與共產主義言論有關。

也許你已經發現了,在各個國家,言論自由都有邊界,各個國家界定不同,本質都是“明顯而現實的危險”言論。在美國你可以批評美國政府、可以批評特朗普,但你能說“黑gui”嗎、能說“猶太人惡魔”嗎?無論是批評政府,還是批評官方價值觀,其實都是言論自由的邊界,而不是言論自由本身。

不該把這種自由矮化成批評政府的自由。

真正言論自由核心的內容是什麼?

是當自己的權利被侵犯時,可以發聲、維護自己權利的自由,是通過言論自由的表達,保證作為公民的尊嚴的權利。言論自由的指向,是公民權利。

美國如何用 言論 閹割 自由?撕破美國言論自由面具

對言論自由釐清後,再來說“沒有”。

這個沒有不是是非題,而是一個程度題,如前面說的,言論自由不能量化。

而在言論自由這個範疇裡,“沒有”有三重含義。

第一重,在程度上,到了“沒有”,也就是說言論自由最基本、最核心的部分被砸了。換句話說,是人最基本、最核心的言論自由被剝奪了,也即是為自己權益發聲的自由。哈佛大學入學名額壓縮亞裔名額,侵犯了亞裔權利,亞裔能發聲嗎?黑人平權運動者搶了華人店鋪,華人能發聲嗎?同性戀群體在樓下大吵大鬧影響休息,能發聲聲討嗎?流浪漢的麵包,被另一個流浪漢搶了,他能發聲嗎?

第二重,在範圍上,我跟我自己自言自語,算不算言論自由?不算對吧,因為言論自由是在公共領域的,如果沒有聽眾,言論自由就沒有意義了。在美國,我們經常發現,話可以說,但沒有人聽。前面說的這些情況,即便發聲了,又有誰能聽到?即便是美國總統特朗普,對自己政治立場的發言,也不被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等媒體報道,逼得建國開推特發聲。

接著第三重,也是最隱蔽的,在主觀上,言論自由的自宮。

你讓一個美國人跑到時代廣場,去喊一聲:我討厭黑人,他會去嗎?或者說,他敢嗎?不管他持什麼觀點,大概率他都不會去。即便你跟他說,你有言論自由啊,但他還是寧可給這權利揮刀自宮。為什麼?

一句話:巨大的機會成本——

在他喊出那一句話的5秒後,整個時代廣場的目光都投向了他,有人發了推特“時代廣場有一種族主義沙壁”迅速被轉發成當日爆點、他接到單位boss的電話“you‘refired”、他還收到了對象的分手短信:“我不想和你這樣的種族主義者在一起”……

美國如何用 言論 閹割 自由?撕破美國言論自由面具

政治正確的暴力下,言論自由喪失了理性環境,在暴民邏輯裡,立場就是觀點,管你說什麼,只要你立場相左,我就反對你。而且這種反對,會衍生出巨大的代價,美國大學教授反對給黑人優待,被學校處分,就可見一斑。

插播一個笑話:我的亞裔朋友David穿著一件黑色T恤,印了FuxkMan,被路人指責種族歧視,因為他這種行為藝術就是在說“FxxkBlackMan”,我本來想給他發個中國傳統的黑人無辜臉表情,但我還是沒有進行這赤裸裸的種族歧視。

美國如何用 言論 閹割 自由?撕破美國言論自由面具

最後,講到美國。沒有陰謀論,就是美國的國家實體。

第一說國家認同:

國家本來是不存在的,國家之所以存在,基礎是共識,也即是想象的共同體。國家實體存在的背後是對國家認同,而對於缺少歷史積澱、文化認同的美國來說,美國的國家認同建構的基礎即是價值觀認同。

美國宣揚的價值觀中,自由自然醒目: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確說明:

"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

然而,價值觀認同的脆弱,就是價值觀的異化。我之前說過異化,簡單說,工作本來是為了搞錢的,但搞著搞著就變成了錢搞你。價值觀的異化,直觀地說,就是教條化,為了自由而自由。

攻擊政府和特朗普的言論自由可以被保護,但是反對自由價值觀的言論自由,受到保護嗎?不會。因為美國國家的認同,就建立在對這些價值觀的認同上,反對價值觀認同,在美國的邏輯裡,就是叛國。同理,反對民主價值觀、反對LGBT價值觀、反對黑命貴价值觀的,都不能說。在美國,言論自由是寫在法律上的,但又在價值觀領域被禁止了。

美國如何用 言論 閹割 自由?撕破美國言論自由面具

第二重說思想自由:

價值觀教條化帶來的最大問題,就是愚民,也就是學術界稱呼的反智主義。人們不去思考,被公知帶節奏,被強行的道德解釋、和硬帶的民族情緒所左右,不止中國有公知,美國也有公知。特朗普以前的軍師班農,就是一個美國大公知。

從哲學層面聊幾句自由。最高的自由,是自知和自律,是思想的自由,是能夠真正地做自己。這不是國家或者其他人能賦予的,而只有自己能賦予自己。人是能思想的蘆葦,獨立思考才能賦予靈魂的自由。

然而,美國統治階級通過民粹主義、壟斷輿論資源,剝奪的,恰恰又是民眾獨立思考的權利。

美國如何用 言論 閹割 自由?撕破美國言論自由面具

概括地說:

從主體上,美國國家建構中,對自由價值觀的推崇,異化成了價值觀的教條化,民眾獨立思考被帶節奏、軟禁止;

從邏輯關係上,沒有是言論自由核心的喪失、受眾的喪失、以及巨大的機會成本;

從對象上,言論自由的基本是為了自己權利發聲的言論自由,言論自由的高級形態是思想的自由。

我們把主體、邏輯關係、對象聯繫在一起,現在再來說,美國沒有言論自由,親愛的朋友,你認可了嗎?

我之所以開頭提到詭辯者,恰恰因為,美國就是最大的詭辯者。

在主體上,他用了244年的歷史,通過好萊塢的電影、文學藝術,把美國包裝成自由民主的文明燈塔,還把這個結論直接糊到了全世界人民的臉上;

在邏輯關係上,通過汙名化其他國家,如蘇聯、如我國,把自己按在了100%言論自由國家的位置;

在對象上,憲法規定美國人有言論自由,把言論自由偷換成政治概念,而忽略了言論自由的實際意義,即捍衛公民權利。

詭辯的面具,該撕了。


美國如何用 言論 閹割 自由?撕破美國言論自由面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