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罩設計被抄襲?三一重工向兩被告索賠397萬元

燈罩設計被抄襲?三一重工索賠397萬元

長沙中院啟動知識產權審判執行宣傳週活動

僅僅是泵車上的一個小小零部件,價值就將近400萬元!在看到青島九合重工新推出的一泵車燈罩後,湖南三一重工決定起訴,“他們產品的設計全面抄襲了我們的專利產品,特別是‘L’形、‘C’形和‘琴鍵形凹凸紋’這幾個設計要點。”

4月21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長沙市知識產權法庭開庭審理了三一重工狀告青島九合重工侵犯專利權案。

■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楊昱 通訊員 李昭菲

起訴

同行推新品,外觀設計竟“不謀而合”

“這是一件外觀設計專利,公司持續9年繳納專利費用,正是因為這個產品具有獨創性價值。”三一重工代理律師說,三一重工是這款“燈罩”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於2011年9月8日申請,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12年8月1日授權公告,目前該專利權利合法有效。這個燈罩是安裝在泵車支腿的尾端,當泵車工作時,燈罩通過亮光,能警示泵車施工區域及周圍行人,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然而,青島九合重工在2018年推出的新品卻引起了三一重工的注意。“青島九合重工機械有限公司設計的燈罩是抄襲我們的,他們還大規模製造、銷售、許諾銷售了侵權產品,而河北錦萍混凝土貿易公司購買、使用了該侵權產品。”三一重工代理律師說。三一重工為此向兩被告索賠經濟損失和維權開支共計397萬元。

被告

庭審現場,三一重工代理律師對專利產品和被訴侵權產品作了比對。從比對圖片可看到,涉案的燈罩整體呈“C”形,其上部呈“L”形,豎直方向上兩個拐角處均為弧形且設計有近似琴鍵形的凹凸紋。兩件產品存在六處細微差別,主要表現在琴鍵形凹凸紋分佈位置及形狀,燈嵌入區位置及形狀。

“被控侵權產品與專利產品相比,雖有6個方面的區別,但這些區別均屬於局部細微差別,對於整體視覺效果無實質性影響。”三一重工代理人表示。對此,被告方則表示自己並未侵權。“原告雖是涉案專利的權利人,但不證明其專利就有效;原告舉證的公證書中,燈罩照片均是局部的照片,無法證明是被告泵車上的燈罩;通過比對,被訴侵權產品的整體視覺效果與涉案專利的外觀特徵明顯的不相符。”被告方代理律師認為,兩件比對產品既不相同,又不統一,遂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求。

鑑於雙方對相關的事實還存在較大的爭議,法院將擇日宣判。

數據

兩年審理知識產權刑事案件64件

4月21日,長沙中院啟動了2020年知識產權審判執行宣傳週活動,發佈2018—2019年度長沙知識產權審判執行白皮書。據統計,兩年來,長沙共新收各類知識產權審判案件13193件,涉及信息傳輸、軟鐵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製造業,批發和零售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等領域。

近兩年來,長沙法院共審理知識產權刑事案件64件,主要包括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侵犯商業秘密罪和侵犯著作權罪。審結了一批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被告人孫某某等五人生產、銷售假冒“貴州茅臺”、“五糧液”等品牌白酒案,5被告分別被判處1年至4年不等的刑罰;彭某某等3人侵犯三一重工集裝箱正面吊運機技術秘密案,3被告分別被判處1年至2年零1個月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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