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 稳岗 扩大就业 ——兰州市推行稳就业政策措施为企业和就业者解困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兰州市人社系统积极应对疫情变化,及时研判就业形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政策措施,有力有序有效保障了减负、稳岗、扩就业各项工作。截至3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238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6%;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10.53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42.12%,组织化输转率为72.6%,实现劳务收入6.45亿元。

重点群体稳就业政策举措

4月15日,兰州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兰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兰州市人社局相关人员介绍,针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采取的政策措施有: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 12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继续实施“甘肃省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采取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同时,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为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选拔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在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的同时,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认定兰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设立见习岗位,吸纳全市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受疫情影响中断见习的,相应顺延补贴期限。

针对就业困难人员,采取的政策措施有: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不停止、服务更贴心”行动,下放认定权限、实行线上服务、建立就业帮扶岗位信息库,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针对农村劳动力,采取的政策措施有: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疫情防控期间,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对贫困劳动力托底安置,根据劳动力返岗滞留情况和防疫工作需要,开发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临时公益性岗位,给予500元-1000元的岗位补贴;开发爱心理发员公益性岗位,为本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等免费提供理发服务,给予500元/月的岗位补贴;对以外出务工为主、参加有组织输转的农村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奖补,鼓励其外出务工、长期务工和稳定务工。疫情防控期间,对参加有组织输转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并且与用人单位至少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交通补贴、劳务奖补和生活费补贴。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稳岗返还的政策标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标准分为“企业稳岗返还”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

“企业稳岗返还”金额按照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金额按6个月的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2019年12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同一企业2020年度只能根据申报条件选择享受“企业稳岗返还”或“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其中一项。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规定

减免险种及项目:主要是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减免对象及期限:特指各类企业,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减免期把他统称为“五免三减半”,五免是指免征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5个月,具体减免期是2020年2-6月;三减半是指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3个月,具体减征期是2020年2-4月。

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减免政策: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具体计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计划施工期及起止日期依据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核定。

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执行期间,不会影响人员正常流动,也不会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缓缴具体政策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对应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缓缴,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此类企业在享受减免政策的同时,可同时享受缓缴政策,也可等减免政策执行期满后再申请缓缴。建议企业先免后缓,因为中小微企业减免期间申请缓缴额只剩职工个人缴费,大型企业减征期间申请缓缴的只剩单位缴费的一半和职工个人缴费,所以说减免期满后再缓缴更有利于企业享受政策利好。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暂按缓缴前的缴费情况核发待遇,待缓缴期满补缴到帐后重新核定进行待遇补发。职工在缓缴期间发生工伤的,不影响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遵循“市级统筹、分级管理”、“ 谁主管、谁负责”、“ 补贴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 激励相容、精准效能”和“坚持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培训对象分为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重点群体包括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高素质农民、创业致富带头人、服刑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等;贫困人员,主要是建档立卡劳动力。

培训内容:对企业职工可分为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重点群体和贫困人员可实行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相关政策扶持:从部分补贴式培训、免费培训、受训期间生活费补贴、以工代训、预拨补贴资金、资金奖补、企业自主培训等方面,明确了国家、省市相关资金扶持政策。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牛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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