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成本管理制度

1 職責與分工

1.1 項目部總經濟師為本制度的負責人。

1.2 項目部計劃部為本制度的主管部門,負責預算、成本及驗工計價審批、組織成本分析等工作。

1.3 項目部工程管理部、物資設備部、安質部、徵拆環保部、財務部為本制度的配合部門負責本部門職責與分工範圍內的成本管理工作。

2 管理內容和要求

2.1 成本計劃

2.1.1 責任成本預算編制

責任成本預算編制由總經濟師牽頭,項目部計劃部根據工程量、項目部限價及相關定額組織編制,經審批後執行。

2.1.2 人工費成本計劃

由架子隊組織按月編制,以勞務分包形式為主,按工序限價及預計完成工程量確定人工費用成本計劃。零星用工必須經項目部批准並採用勞動定額及市場價格編制。

2.1.3 材料費成本計劃

由架子隊組織按月編制,依據圖紙數量、項目部確定的損耗標準及限價確定材料費成本計劃。

2.1.4 機械費成本計劃

由架子隊組織按月編制,依據施工組織安排及設備租賃限價確

機械費成本計劃。

2.1.5 管理費成本計劃

由項目部及架子隊組織按月度、季度、年度編制,依據定製及相關標準核定。

2.2 成本控制

2.2.1 工費控制

嚴格執行《勞務分包管理辦法》,嚴把勞務隊伍准入、合同簽訂、作業過程管理、費用結算支付及過程評價等環節。

2.2.1.1.項目部按照責任成本預算工日進行勞務分包。採用招標或議標方式選用勞務隊伍,進場前簽訂分包合同。對於架子隊臨時安排的額外工作量,必須由項目經理、總經濟師及架子隊負責人聯合籤認確定,並做好用工記錄,零星用工的比例不得超過分包總工日的5%。

2.2.1.2.項目部應合理安排施工組織,及時下達工作任務單,避免窩工、返工現象發生。

2.2.1.3.架子隊的確定可採用招標或議標方式,按限價指標合理確定分包單價,嚴格執行分包合同,及時進行獎罰。

2.2.1.4.項目部在對架子隊驗工計價前應進行現場驗收,嚴禁超量計價、超額撥款。每月末必須進行勞務結算,工程竣工後10日內全部清算。

2.2.1.5.項目部應建立項目人工費分析臺帳,加強對作業隊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避免架子隊挪用資金。

2.2.2 材料費控制

2.2.2.1.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辦法》,高度重視物資計劃的編報、採購、到貨驗收、發放、保管、使用、盤點等一系列環節。

2.2.2.2.項目經理部按照施工圖編制主材料供應計劃(包括主要材料、輔助材料、週轉材料計劃),物資部門按分管權限組織材料進場。

2.2.2.3.材料採購採用招標或議標方式選定供應廠家集中採購,降低採購價格。

2.2.2.4.項目經理部應加強材料進場驗收、存儲保管及領發等各個環節管理工作,避免損失和浪費。

2.2.2.5.項目經理部依據集團公司下達的《主要材料工地及操作損耗率控制標準》進行細化,降低材料消耗,節省材料成本費用。

2.2.2.6.項目經理部應建立《項目材料盈虧分析臺帳》(見附表),每月末對現場的材料進行一次盤點,並做好記錄。分析材料節超情況,分析原因,並制定改進措施,實行量價雙控。

2.2.3 機械費控制

(1) 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管理辦法》,加強機械設備現場調度、管理、維護,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要根據施工要求做出設備租賃計劃方案。

(2) 項目經理部組織編制設備供應計劃,並按計劃組織設備進場。

(3) 租賃設備採用招標或議標方式選用,降低設備租賃價格。

(4) 項目經理部應合理組織安排進場設備施工,嚴格控制進場時間,提高設備利用率,避免待機損失。

(5) 項目經理部應建立《項目機械使用費盈虧分析臺帳》(見附表),每月末對現場的機械設備費使用進行一次盤點,並做好記錄。分析機械設備費用節超情況,分析原因,並制定改進措施。

2.2.4 措施費控制

2.2.4.1 對小型臨時費用、工器具及儀器、儀表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複測、工程點交、場地清理費,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費等措施費用進行全面控制。

2.2.4.2 建立措施費盈虧分析臺帳,每月末對措施費用進行一次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進措施。

2.2.5 大臨費控制

開工前,項目經理部應對大型臨時工程方案進行優化設計,按照工程實際情況,編制大臨施工預算,制定大臨施工費用標準,嚴格控制標準,降低大臨費用成本。

2.2.6 現場經費控制

2.2.6.1 要嚴格按照集團公司核定的現場經費指標進行控制,要按照現場經費標準年度現場經費預算,控制現場經費開支。

2.2.6.2 項目經理部建立現場經費管理臺帳,每月末進行一次分析,分析節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2.6.3 項目經理部應將管理費指標分解到各部門及每個人員,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做到總量控制,嚴控超支。

2.2.7 項目部計劃部每月組織對作業隊成本控制情況進行檢查。

2.3 成本核算

2.3.1 工程成本核算

認真執行中鐵建財【2007】181號文件,正確劃分成本核算對象,並按照成本核算對象,準確歸集和計算工程項目成本支出。項目工程成本包括:①直接人工費;②直接材料費;③機械使用費;④其他直接費,主要包括水電費、技術援助費、二次搬運費、工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複測費、工程點交費、場地清理費、臨時設施攤銷費等;⑤間接費用,主要包括現場管理人員工資及附加費、獎金、福利費、勞動保護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會議費、通信費、車輛使用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等無法直接計入成本對象的費用。

2.3.2 分包隊成本核算

各架子隊要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參照責任成本管理對象,合理劃分分包工程的成本核算對象。按照會計核算辦法及上述核算口徑正確歸集分包工程的成本,要加強對分包成本的過程控制,及時動態地反映、計算實際成本與責任成本差異,並保證責任成本核算的經營成果與會計核算中工程成本核算的口徑、成果相一致。實際成本與責任成本發生較大差異時,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並向有關部門和項目部進行彙報。

2.4 成本分析

2.4.1 架子隊每月組織對成本情況進行分析,對照實際成本與驗工分析盈虧,針對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

2.4.2 項目部每月對架子隊成本盈虧情況彙總,每季度由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對成本情況進行分析,對照實際成本與收入盈虧情況進行分析,針對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

2.5 成本考核

2.5.1 應建立和健全項目成本考核制度,對考核的目的、時間、範圍、對象、方式、依據、指標、組織領導、評價與獎懲原則等做出規定。

2.5.2 以項目成本降低額和項目成本降低率作為成本考核主要指標。項目部應設置成本降低額和成本降低率等考核指標。發現偏離目標時,應及時採取改進措施。

2.5.3 對項目部的成本和效益進行全面審核、審計、評價、考核及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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