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利贷起诉冻结财产,还有贷款未还该怎么办?

谦谦妈妈的日常生活


告诉你:1.必须确认对方是高利贷。放贷者都是段子手,会钻法律空子,敢起诉你就说明已有准备。只要你有确凿充分的证据证明它是高利,它就败了。再搜集它的恶意追讨的证据,那么它已违法,你可反诉。公安机关正在严打非法放贷和恶劣讨债行为者。


任丘霹雳哥


既然财产被冻结,那就证明有财产,还有贷款未还谁都知道该怎么办。

积极应诉。但该还的还是要还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还本付息,并不是说高利贷就不还了,人要讲诚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上所说的就是“两线三区”。

什么是“两线三区”呢?

“两线”指的是年利率24%的司法保护线和年利率36%的高利贷红线。即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不予以保护。

对出借人起诉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的上限是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对于年利率24%至36%之间的利息,借款人已经支付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干预。

“三区”是指:

1.司法保护区,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此时约定的利率合法有效,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2.无效区,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3.自然债务区,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在年利率24%至36%之间,法院对出借人起诉主张该区间部分利息的,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司法不再干预,借款人抗辩要求返还或折抵该部分已支付利息的,法院同样不予保护。


陈景军律师


你问这问题让人疑惑,当下有几个放高利贷的敢起诉?除非人家早就做到滴水不漏了。既然法院把你财产都冻结了,说明人家是合法放贷。赶紧还钱吧!没有别的路可走。欠债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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