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中國最早的婦聯就出自敦煌

一到三月八號那天,“女神”祝福漫天飛,總覺得這種女性性別意識的刻意“強化”有點“矯情”,當然,收到祝福肯定是種特溫暖的感覺。古往今來,婦女的社會角色豐富而複雜,遠比過一天“麵包加玫瑰”的節日有內涵,而且據專家學者考證,早在北朝至隋唐五代,就已經出現中國最早的婦女組織“婦聯”。你不信?讓我們去認識一下活躍在敦煌和吐魯番一帶的“女人社”,在這些歷史文書中,真實記錄了古代女性對理想化生活的自發實踐。

也許,中國最早的婦聯就出自敦煌

敦煌莫高窟第130窟《都督夫人禮佛圖》(臨摹)

在中國民間,有結社的習俗。“社”,原意與祭祀有關,慢慢伴隨出現一個重要的特徵,即人口的聚集;後來只要是一群人聚集在一起,不論其組織性如何,都可被稱為“社”,正如顧炎武所說:“後人聚徒結會亦謂之社”。這些“社”根據設立的宗旨和社人的成分不同而各有專名,如兄弟社、親情社、官品社、坊巷社、香火社、燃燈社、渠人社等,其中還有純粹由女性組成的“女人社”,很是引人注目。

女人社,是指由女性單獨結成的民間團體,是私社的一種類型。私社是由某一地域的部分居民自願組成,最早出現在漢代,魏晉南北朝時期得到進一步發展,到隋唐五代時期私社盛行。私社大體上有兩種類型,一類是主要從事佛教活動;另一類則主要從事經濟和生活的互助活動,其中最重要的是喪葬互助,也有兼營社人的婚嫁、立莊造舍的操辦襄助等。請特別注意“自願”這個詞。

女人社從時間分佈來說,從公元6世紀到10世紀,跨度近500年;在空間上,從敦煌藏經洞和吐魯番出土的幾份古老文書上,都記錄了當地女人社所經歷了很多變化:早期的女人社活動較為簡單,都只從事單一的造像或造經,唐五代宋初出現了既從事佛教活動,也從事互助活動的女人社;唐代以後的女人社都有類似章程的社條,其內容包括結社目的、立條緣由,並且規定組織、活動內容以及罰款等具體條款,由全體社人簽名或畫押。

01

BD14682 《博望坊巷女社規約(稿)》

也許,中國最早的婦聯就出自敦煌

這是一條晚唐五代時期,有關女人社從事佛教活動的資料。文書首全尾缺,紙長13.5釐米,寬26.5釐米,從原件塗抹情況可以看出這是一件草稿。

“丙申年四月廿日,博望坊巷女人因為上窟燃燈,眾坐商(議)。一齊同發心,限三年願滿。每年上窟所要物色代(帶)到。錄事如(?)行,眾社齊來,停登稅聚。自從立條巳(以)後,便須擠擠鏘鏘接蒿(?)歌歡,上和下睦,識大敬小。三年滿後,任自取(聚)散。不許三官把勒,眾社商量,各發好意,不壞先言,抹破舊條,再立條。日往月來,此言不改。今聚集得一十三人,具列名目巳(於)後(下缺)”。

這也是一條很了不起的社條。首先,它明確了立社宗旨為“上窟燃燈”,有了共同的信仰,才能目標一致地推進後續;其次,明確了結社期限為三年,這些婦女們在一起發願,在這三年中要聚齊一道做功德,三年後女人社也就自行解散;第三,明確社人的行為規範,號召大家和睦友好團結;最重要的一點,規約還強調了女人社的十三個人遇事並不能由女人社的首領說了算,而要“眾社商量”、“各發好意”,這是再磊落不過的“民主作風”。早在公元900年前後,女人間的“大度”就被一群皈依佛法的女性們明晃晃地演繹了一番,實在是令人感概!

02

S.527《顯德六年(959)正月三日女人社再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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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英藏的古老文書,記載了一個更“颯爽”的女人社——

“顯德六年己未年歲正月三日,女人社因茲新歲初來,各發好意,再立條件。蓋聞至城(誠)立社,有條有格。夫邑儀者,父母生其身,朋友長其值,通危則相扶,難則相救,與朋友交,言如信,結交朋友,世語相續。大者若姊,小者若妹,讓語先登,立條件與後。山河為督,終不相違。一. 社內容兇逐吉,親痛之名,便於社格,人各油壹合,白麵壹斤,粟壹鬥,便須驅驅濟食飯及酒者。若本身死亡者,仰眾社蓋白耽拽便送,贈例同前一般。其主人看待,不揀厚薄輕重,亦無罰則。二. 社內正月建福一日,人各稅粟壹鬥,燈油壹燈油一,脫塔壹沙。一則報君王恩泰,二乃為父母作福。或有社內不揀大小,無格在席上喧拳,不聽上人言教者,便仰眾社就門罰醴鹹一筵,眾社破用。若要出社之者,各人決杖叄棒後,罰醴為席一筵,的無免者。社人名目,詴實如後。”(後略)

這件文書的最後,列明瞭連同這個女人社的社官在內,一共十五位社人的名單,雖然人數不多,但她們設立了類似於今天公司章程一樣合理明確並有約束性的立社社條,包括懲罰制度。除了一起禮佛做功德,女人社還共同參與各種社交活動,一起吃飯、喝酒、掌燈、唸佛,一起遊戲和互助,提倡社人之間地位平等,彼此互相尊重,互相愛護。比如,古代敦煌地區的“建福”活動日,便成了女人社成員們祭祀後的狂歡。她們向蒼天祈禱,飲酒遊戲,所花費用各自承擔,那不就是我們今天的AA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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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塔那187號墓絹畫,反映唐代貴婦閒逸生活

03

阿斯塔那74號墓《唐眾阿婆作齋社約》

在新疆吐魯番地區,最靠近中原的地方,曾出土過一方有紀年(唐顯慶三年658)的殘墓誌,同時還有一份名為《唐眾阿婆作齋社約》的文書。雖然它稱不上是一個標準的“女人社”,但也珍貴地反映了七世紀中葉吐魯番民間婦女的結社活動。

這篇文書中,首先列明二十六位“阿婆”(“阿婆”是隋唐時期常見的家庭稱謂,通常指母親;此處應指中老年婦女)的名單,其中大多數在名字下面畫了指印,她們應當是發起這一組織的基本成員,其後列出了結社目的、活動方式、集資條件、喪葬賑濟和違約處罰等條款。文字比較完整的幾行是:

(前缺)月別齋日,共眾人齋(後缺) 合眾阿婆等至五月內,各出大麥貳(後缺)至十月內各與秋貳鬥(後缺) ,眾阿婆等中有身亡者(後缺) 麥壹鬥,出餅五個。眾中廿(後缺) 在外眾人食囗囗眾人中有人違教者,別銀錢壹文入眾人(後缺)。

顯然,由阿婆們結成的這一團體,主要活動是共同作齋事,它按照共同的宗教信仰組織起來,同時具有互助賑濟的性質。 今天,在新疆的女性群體中也有一個流行的詞叫做“恰依”,相當於定期聚會的形式,不知道跟古時的女人社是否有一些淵源?

也許,中國最早的婦聯就出自敦煌

仇英《四季仕女圖》局部

看來,是我們是小看了古時的女子!在男尊女卑的古代社會,女人社雖只是曇花一現,但這些考古文件中卻透露出很多信息——傳統意義上,常用“事親育子、敬順婉淑”來讚美中國古代婦女,她們幾乎很少跨出家門參與門牆之外的活動,而事實上,敦煌和吐魯番地區這些女性自發組織的集體行為,雖然是由於信仰的驅使,她們結合為獨立群體,互幫互助,但在相當程度上很真實反映了那個時代的“她們”——開始擺脫來自家庭的禁錮,開始嘗試獨立的社會空間,開始擁有經濟上的支配權;“危則相扶,難則相救”,更難能可貴的,她們在這個只屬於自己群體的社會空間中,體會到平等與關愛,自由與獨立——

這,不也是當今女性所奮力追尋的自我價值?!

祝,我們永遠是自己的“女神”,永遠有一顆自由、勇敢、真實之心。

也許,中國最早的婦聯就出自敦煌

(本文素材資料參考自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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