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卡行動!成都首批懲戒非法開辦買賣銀行卡、電話卡人員1376名

當前,大量銀行卡、電話卡(以下簡稱“兩卡”)被犯罪分子購買後用於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給人民群眾造成鉅額經濟損失,給公安機關偵查打擊工作帶來巨大困難。針對此情況,成都警方嚴厲開展打擊販賣“兩卡”違法犯罪活動,尤其是今年10月10日“斷卡行動”以來,全市已對204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共打掉販卡團伙36個,繳獲銀行卡574張、電話卡5.4萬張。同時,成都警方聯合人民銀行成都分行、三大基礎通信運營商,對首批1376名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購買“兩卡”的人員實施懲戒措施,其中包含銀行卡懲戒1243人,電話卡懲戒133人。

成都市首批懲戒人員中,男性1169人,佔85%,女性207人,佔15%,年齡最小的16歲,最大的67歲。其中00後282人,佔20.5%,多數人員對非法出租、出借、出售“兩卡”的法律責任和後果不瞭解;80後、90後共993人,佔72.2%,大部分人主觀上抱有僥倖心理,想從中牟利,客觀上成為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幫兇。

斷卡行動!成都首批懲戒非法開辦買賣銀行卡、電話卡人員1376名
斷卡行動!成都首批懲戒非法開辦買賣銀行卡、電話卡人員1376名

懲戒人員名單

懲戒措施

(一)銀行卡方面。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或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將實施懲戒措施。

1、信用懲戒。人民銀行將相關信息納入金融信用基礎數據庫管理,在一定時間內影響相關人員的貸款和信用卡申請。

2、限制業務。5年內暫停相關單位和個人的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也就是說,相關單位和個人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卡在ATM機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刷卡購物,不能在購物網站快捷支付,不能註冊支付寶賬戶,不能使用支付寶、微信收發紅包和掃碼付款。

3、嚴管賬戶。銀行和支付機構5年內不得為相關單位和人員新開賬戶。懲戒期滿申請開戶的,銀行和支付機構將加大審核力度。

(二)電話卡方面。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電話卡,且被用於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造成損失的失信用戶,三大基礎運營商實施只保留1張電話卡,5年內不得辦理手機卡入網業務的懲戒措施。

斷卡行動!成都首批懲戒非法開辦買賣銀行卡、電話卡人員1376名

成都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務必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不貪圖小惠小利。買賣、出租、出借銀行卡、電話卡等是違法行為,將會記錄到個人徵信報告,影響貸款、辦理支付業務,還可能涉嫌犯罪。如果發現上述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

紅星新聞記者 顏雪 實習生 劉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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