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縣三確定做好2018年優撫對象優待工作

優待金兌現工作,是關係到穩定軍心的國防大事,也是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職業,服務實現強軍目標,堅持撫卹優待本職屬性。日前,蕪湖縣積極主動,提前部署2018年優撫對象優待工作。

一是確定優待對象和優待面。現役義務兵家庭、在鄉復員軍人,優待面為100%;享受定期撫卹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優待面不低於50%;殘疾軍人優待面不低於20%;帶病回鄉退伍軍人、享受生活補助的參戰參試退伍軍人優待面不低於2%。

二是確定優待標準。2018年優待標準為17082元。進藏義務兵和其它高原條件的義務兵優待標準在義務兵優待金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倍。在鄉復員軍人和享受撫卹補助金的“三屬”按義務兵家庭優待標準的50%執行;殘疾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享受生活補助的參戰參試退伍軍人按義務兵家庭優待標準的35%執行。

三是確定兌現時間。要求各鎮政府加強對優待對象工作的領導,結合“八一”期間全縣上下開展的慰問活動,切實摸清優待對象人數,並及時做好評定,確保在“八一”前通過社會化發放方式兌現到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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