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大提升】匯聚溫暖人心的法治力量

匯聚溫暖人心的法治力量

——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綜述

  12 月 13 日,定西市安定區符家川鎮道路兩旁白雪皚皚,玉樹瓊枝。

  當日9時整,省高級人民法院賠償辦主任劉晶與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安定區人民法院相關工作人員,冒著嚴寒驅車奔向符家川鎮黃家坪村村民王紅強家中,為王紅強發放13萬元司法救助金。王紅強因一場意外落下三級傷殘,雙腿截肢,目前靠假肢輔助行走。


【見證大提升】匯聚溫暖人心的法治力量

法院工作人員為王紅強辦理領取救助金的相關手續。


精準救助彰顯人文關懷

  “真的太謝謝你們了!這筆錢太及時了,有了它我就可以更換這副已經到了期的假肢了,同時為治病欠下的錢也能還上了。法官還幫我家辦理了低保,政府還給我家修了安置房,我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當王紅強從劉晶手中接過13萬元司法救助金時,感慨又激動。

  2015年5月24日,26歲的王紅強在安定區某倉儲公司幹活時被高壓電擊傷,導致雙腿被截肢,頭、面部大面積燒傷,被鑑定為三級傷殘。為了治病,王紅強一家先後花去了30多萬元醫療費,還面臨後續治療康復鉅額的費用。父母年老多病,兩個孩子還小,突如其來的變故擊垮了王紅強本就貧困的家庭。

  飛來橫禍除了使王紅強遭受痛苦的身體折磨,他心裡還遭遇了長達4年的陰霾籠罩。2016年9月16日,安定區法院判決由涉案倉儲公司等3名被告賠償王紅強各項損失90萬元,但被告在履行了32萬餘元之後,其餘近60萬元賠償款經查無財產可供執行。王紅強一家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之後,安定區法院將王紅強的司法救助申請層報省高院進行審查,省高院賠償辦經過審查認為王紅強的申請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的規定,決定給予司法救助金13萬元。

  “天越來越冷了,你要好好注意身體啊。”劉晶關切地對王紅強說,你們一家人要堅持自力更生,在政府部門的攜手幫助下,生活會越來越好的。

  “下一步我們要採取更有力的措施,積極查找和果斷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讓法律判決擲地有聲,給當事人一個說法。”臨走時,劉晶對該案辦案人員說。

扶危濟困傳遞司法溫暖

  對王紅強的司法救助僅僅是省高院司法救助工作的一個縮影。

  在涇川縣境內一起4死1傷的交通肇事案中,被告人正在服刑,無財產可供執行,但4位被害人家屬的民事賠償執行標的達到225萬餘元。涇川縣法院曾對10位申請人分別給予救助金2萬元,但因該事故造成的損失巨大,不足以解決申請人的生活困難。後經涇川縣法院司法救助委員會一致意見,啟動了上下級法院聯動救助,對4案再分別救助10萬元。

  今年以來,省高院共審理司法救助案件301件,決定救助案件191件,救助296人,發放救助資金達1083萬餘元,決定救助案件數、救助人數、救助金額、人均救助金額在全國法院中均排名前列。

  “司法救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的人文關懷,重在實效,貴在及時。司法救助制度對於修復受損社會關係,化解社會不穩定因素,傳遞司法溫暖,實現公平正義發揮了重要作用。”劉晶說。

  近年來,省高院為破解司法救助資金瓶頸,主動加強與省委政法委、省財政部門的溝通聯繫,積極爭取資金支持。2018 年,省委政法委將中央轉移支付及省級配套司法救助專項資金部分撥付各級法院,由各級法院自主決定救助,撥付三級法院司法救助資金 2500 餘萬元,極大地推動了救助案件司法化步伐。同時,省高院積極響應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號召,立足實際,不斷創新司法救助方式方法,全方位破解執行難題。一方面積極向省委政法委、省財政申請專項解決執行問題的司法救助資金,另一方面探索建立司法救助保險等保障新機制,藉助金融產品的槓桿作用,極大緩解資金缺口,為更多生活困難的申請執行人雪中送炭。

  “我在經歷了家庭變故和生活的艱辛後,更加明白穩定安逸的學習環境彌足珍貴,更多地具備了感恩之心。這些救助,能夠助力我順利完成整個高中和大學的學業,對我一生影響重大。”這是臨夏縣受省高院資助的學生邱蕾,寫給省高院感謝信中情真意切的一段表達。

  在司法救助工作中,省高院將這項工作與精準扶貧相結合,對接“控輟保學”行動,強化對在校學生的救助措施,確保了未成年人繼續接受教育。另外,省高院還積極推動將司法救助融入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暢通司法救助渠道,發揮司法救助在訴源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在交通事故、人身傷害、家事糾紛以及其他矛盾糾紛多發領域,將司法救助與民政部門救助、社會組織救助等進行資源整合,推進建立“一站式”救助平臺的建立,切實減輕群眾負擔,提升救助效率。(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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