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大提升】汇聚温暖人心的法治力量

汇聚温暖人心的法治力量

——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综述

  12 月 13 日,定西市安定区符家川镇道路两旁白雪皑皑,玉树琼枝。

  当日9时整,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刘晶与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定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冒着严寒驱车奔向符家川镇黄家坪村村民王红强家中,为王红强发放13万元司法救助金。王红强因一场意外落下三级伤残,双腿截肢,目前靠假肢辅助行走。


【见证大提升】汇聚温暖人心的法治力量

法院工作人员为王红强办理领取救助金的相关手续。


精准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真的太谢谢你们了!这笔钱太及时了,有了它我就可以更换这副已经到了期的假肢了,同时为治病欠下的钱也能还上了。法官还帮我家办理了低保,政府还给我家修了安置房,我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当王红强从刘晶手中接过13万元司法救助金时,感慨又激动。

  2015年5月24日,26岁的王红强在安定区某仓储公司干活时被高压电击伤,导致双腿被截肢,头、面部大面积烧伤,被鉴定为三级伤残。为了治病,王红强一家先后花去了30多万元医疗费,还面临后续治疗康复巨额的费用。父母年老多病,两个孩子还小,突如其来的变故击垮了王红强本就贫困的家庭。

  飞来横祸除了使王红强遭受痛苦的身体折磨,他心里还遭遇了长达4年的阴霾笼罩。2016年9月16日,安定区法院判决由涉案仓储公司等3名被告赔偿王红强各项损失90万元,但被告在履行了32万余元之后,其余近60万元赔偿款经查无财产可供执行。王红强一家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之后,安定区法院将王红强的司法救助申请层报省高院进行审查,省高院赔偿办经过审查认为王红强的申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决定给予司法救助金13万元。

  “天越来越冷了,你要好好注意身体啊。”刘晶关切地对王红强说,你们一家人要坚持自力更生,在政府部门的携手帮助下,生活会越来越好的。

  “下一步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积极查找和果断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让法律判决掷地有声,给当事人一个说法。”临走时,刘晶对该案办案人员说。

扶危济困传递司法温暖

  对王红强的司法救助仅仅是省高院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

  在泾川县境内一起4死1伤的交通肇事案中,被告人正在服刑,无财产可供执行,但4位被害人家属的民事赔偿执行标的达到225万余元。泾川县法院曾对10位申请人分别给予救助金2万元,但因该事故造成的损失巨大,不足以解决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后经泾川县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一致意见,启动了上下级法院联动救助,对4案再分别救助10万元。

  今年以来,省高院共审理司法救助案件301件,决定救助案件191件,救助296人,发放救助资金达1083万余元,决定救助案件数、救助人数、救助金额、人均救助金额在全国法院中均排名前列。

  “司法救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重在实效,贵在及时。司法救助制度对于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传递司法温暖,实现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刘晶说。

  近年来,省高院为破解司法救助资金瓶颈,主动加强与省委政法委、省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资金支持。2018 年,省委政法委将中央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司法救助专项资金部分拨付各级法院,由各级法院自主决定救助,拨付三级法院司法救助资金 2500 余万元,极大地推动了救助案件司法化步伐。同时,省高院积极响应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号召,立足实际,不断创新司法救助方式方法,全方位破解执行难题。一方面积极向省委政法委、省财政申请专项解决执行问题的司法救助资金,另一方面探索建立司法救助保险等保障新机制,借助金融产品的杠杆作用,极大缓解资金缺口,为更多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雪中送炭。

  “我在经历了家庭变故和生活的艰辛后,更加明白稳定安逸的学习环境弥足珍贵,更多地具备了感恩之心。这些救助,能够助力我顺利完成整个高中和大学的学业,对我一生影响重大。”这是临夏县受省高院资助的学生邱蕾,写给省高院感谢信中情真意切的一段表达。

  在司法救助工作中,省高院将这项工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对接“控辍保学”行动,强化对在校学生的救助措施,确保了未成年人继续接受教育。另外,省高院还积极推动将司法救助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司法救助渠道,发挥司法救助在诉源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家事纠纷以及其他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将司法救助与民政部门救助、社会组织救助等进行资源整合,推进建立“一站式”救助平台的建立,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提升救助效率。(李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