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陕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24日从省人社厅获悉

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

经省政府同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对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5月1日起陕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三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5月1日起陕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由四类调整为三类,

其中:

二类区调整到一类区的有3个:西安市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

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的有8个: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汉中市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县、略阳县,商洛市商州区;

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的有1个:西安市蓝田县;

四类区调整到三类区的有20个:宝鸡市麟游县,铜川市宜君县,汉中市镇巴县、宁强县、留坝县、佛坪县,安康市平利县、石泉县、紫阳县、白河县、汉阴县、镇坪县、宁陕县、岚皋县,商洛市洛南县、山阳县、镇安县、丹凤县、商南县、柞水县。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地区类别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