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火鍋店回收使用地溝油,老闆被判刑7年!

不少四川人說:沒有啥子壞心情是一頓火鍋解決不了的!不過,如果是使用“地溝油”的火鍋,就讓人憤怒了!


4月23日,四川省樂山市犍為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火鍋店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店老闆一審獲刑7年,並判決其支付公益訴訟賠償金440多萬元。

網紅火鍋店回收使用地溝油,老闆被判刑7年!


回收使用地溝油

網紅火鍋店被查


2014年10月,雷某在犍為縣城開了一家名為古今天下的火鍋店,一時間生意興隆,食客盈門,成為人氣爆棚的網紅火鍋店。然而,為了攫取暴利,雷某後來指使李某甲、李某乙收集客人食用後的“地溝油”,加工後銷售給客人食用。


2019年1月,該店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查獲,當場搗毀製作“地溝油”的窩點,現場收繳大量含“地溝油”的火鍋底料,涉嫌嚴重違法犯罪。


經審查,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期間,該店生產、銷售含有“地溝油”鍋底總計14142鍋,銷售金額為447824元,超過萬名消費者食用,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網紅火鍋店回收使用地溝油,老闆被判刑7年!


一審店老闆獲刑7年

被判賠440多萬元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雷某、李某甲、李某乙收集廢棄油脂加料熬製火鍋底油銷售給顧客食用,生產銷售時間長、數量大,生產銷售金額達46.2542萬元,屬於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物質,有其他嚴重情節,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雷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處李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判處李某乙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雷某、李某甲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李某乙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禁止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不得擔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此外,雷某在經營犍為縣古今天下火鍋店期間,指使他人在清油紅鍋,清油鴛鴦鍋火鍋中添加廢棄油脂予以銷售,其行為侵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雷某要在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支付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犍為縣人民檢察院賠償金4478240元,上繳國庫。


受當前疫情影響,被告人雷某、李某甲在看守所通過法院遠程審理系統在線接受審判,被告人李某乙到庭受審。據悉,該案是樂山市首例“地溝油”食品安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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