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莱阳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胶东在线7月26日讯(通讯员 王丹) 日前,从莱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莱阳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等情况,莱阳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已进行调整,职工的公积金将按照最新的标准缴存。

  莱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次的调整属于常规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年都会进行调整。今年基数调整可在1月或7月办理,有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建议7月统一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在1月已申报调整的单位,在7月只能进行最高最低基数的调整,且只能在柜台申报。

  据了解,根据现行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来确定。2019年度莱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8663元,下限根据当年最低指导工资确定为1730元。

  据悉,自2011年开始,莱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向社会发布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实行“限高保低”政策,对于缩小缴存差距、维护低收入职工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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