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就记12分!这个小聪明不要耍……

躲避抓拍:卸下号牌

驾驶员王某为了图方便、省事儿

竟耍起了“小聪明”

在违法停车时故意将机动车号牌卸下

企图躲避电子眼抓拍

……

曝光台| 一次就记12分!这个小聪明不要耍……

近日,渝北交巡警在观月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灰色面包车违法停放在主干道上,阻碍交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民警走近发现灰色面包车的驾驶员不在现场,而该机动车号牌却放在驾驶室前台上,民警通过系统查询车主信息,责令其立即赶往现场接受调查。


经查,该面包车车主王某驾车送朋友到保税港区某工厂应聘,当行驶至观月大道时,王某发现附近已没有了车位,为了图方便,王某竟将车停在了主干道上;为了躲避电子眼抓拍,他将车牌卸了下来,放在驾驶室后便跟着朋友一起离开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规定,对王某所驾驶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王某违法停车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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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处罚:捡块号牌

为了躲避处罚,将捡来的车牌安自己车上,以为这就妥了?


4月19日上午,渝北交巡警在对辖区龙骏路开展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外地籍的越野车有交通违法行为。当民警对该车进行核查时,发现该车牌注册登记的车型、颜色是一台黑色别克轿车,而视频中的违法车辆却是一辆白色长安越野车。


随后,民警联系在外地的黑色轿车车主赵先生进行调查,赵先生称:去年自己曾驾车到过渝北区,当时车牌掉了未找到,回老家后便重新补办了一块;这段时间自己的车辆一直在家。


渝北交巡警立即对该套牌车进行追查,发现当天下午5时许,该套牌车辆进入了龙兴镇一建筑工地,民警迅速出击,找到了该车与车主朱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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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所驾驶车辆)


经查,朱某是此建筑工地的工人,该车牌是他去年夏天在家附近一条道路边捡到的,由于最近车辆被多次抓拍处罚,为了躲避处罚,他便将捡来的这块车牌直接安装在自己的越野车上。谁知,第一天上路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朱某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第三款之规定,朱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同时收缴机动车号牌,扣留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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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巡警提醒:车牌号码相当于车辆的名字,必须规范安装号牌,并保持其完整、清晰、可辨识,故意遮挡、污损,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的行为,都会被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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