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就記12分!這個小聰明不要耍……

躲避抓拍:卸下號牌

駕駛員王某為了圖方便、省事兒

竟耍起了“小聰明”

在違法停車時故意將機動車號牌卸下

企圖躲避電子眼抓拍

……

曝光臺| 一次就記12分!這個小聰明不要耍……

近日,渝北交巡警在觀月大道巡邏時,發現一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灰色麵包車違法停放在主幹道上,阻礙交通,存在極大安全隱患,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民警走近發現灰色麵包車的駕駛員不在現場,而該機動車號牌卻放在駕駛室前臺上,民警通過系統查詢車主信息,責令其立即趕往現場接受調查。


經查,該面包車車主王某駕車送朋友到保稅港區某工廠應聘,當行駛至觀月大道時,王某發現附近已沒有了車位,為了圖方便,王某竟將車停在了主幹道上;為了躲避電子眼抓拍,他將車牌卸了下來,放在駕駛室後便跟著朋友一起離開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九十條規定,對王某所駕駛車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記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同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對王某違法停車行為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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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處罰:撿塊號牌

為了躲避處罰,將撿來的車牌安自己車上,以為這就妥了?


4月19日上午,渝北交巡警在對轄區龍駿路開展視頻巡查時,發現一輛外地籍的越野車有交通違法行為。當民警對該車進行核查時,發現該車牌註冊登記的車型、顏色是一臺黑色別克轎車,而視頻中的違法車輛卻是一輛白色長安越野車。


隨後,民警聯繫在外地的黑色轎車車主趙先生進行調查,趙先生稱:去年自己曾駕車到過渝北區,當時車牌掉了未找到,回老家後便重新補辦了一塊;這段時間自己的車輛一直在家。


渝北交巡警立即對該套牌車進行追查,發現當天下午5時許,該套牌車輛進入了龍興鎮一建築工地,民警迅速出擊,找到了該車與車主朱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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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所駕駛車輛)


經查,朱某是此建築工地的工人,該車牌是他去年夏天在家附近一條道路邊撿到的,由於最近車輛被多次抓拍處罰,為了躲避處罰,他便將撿來的這塊車牌直接安裝在自己的越野車上。誰知,第一天上路就被民警查獲。


民警對朱某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第三款之規定,朱某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將被處以記12分、罰款5000元的處罰。同時收繳機動車號牌,扣留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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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巡警提醒:車牌號碼相當於車輛的名字,必須規範安裝號牌,並保持其完整、清晰、可辨識,故意遮擋、汙損,使用偽造、變造號牌的行為,都會被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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