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他的人,喜歡他的什麼?不喜歡他的人,不喜歡他的什麼?

這個他,就是以筆為槍的魯迅。先來試著探說第一個問——第一個問弄明白了,第二個問則不言自明。

喜歡他的人,喜歡他的什麼?不喜歡他的人,不喜歡他的什麼?

那麼喜歡魯迅的人,到底喜歡魯迅的什麼?會不會是這樣:喜歡魯迅的以先知者的銳識與獨俠客的凜然,藐視滿眼的無理想無希望無創造、平庸猥瑣淺陋唯利的熙攘渾流;喜歡魯迅終身保持著對“庸眾”、“群體”、“團體”的深刻的懷疑和不信任感;喜歡魯迅“不和眾囂,獨具我見”,不阿世媚俗的個人情操。如果是這樣,那不喜歡魯迅的人,就是將這些喜歡反做成不喜歡的人。

喜歡他的人,喜歡他的什麼?不喜歡他的人,不喜歡他的什麼?

圖片來自網絡

從實際生活來看,喜歡魯迅的人,數量不大,不喜歡魯迅的人,數量可觀,儘管他終生都在為大多數的人戰鬥,不顧個人安危與安逸“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地維護著大多數人的利益。這是一種反諷,也是十足的違背邏輯的反相。我們不能不承認,有一種鴻溝是不可逾越的——原因太多,已然成為世紀性的不可解。回想那漆黑的夜裡,始終伴他獨行的,應該是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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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嬗變的世間,確有一些行當的社會性責任與歷史性功能不可更改,譬如文學。文學的社會性責任與歷史性功能,就是揭露、批判和戰鬥,非此,就不能稱之為文學。小裡小氣的無病呻吟、神經過敏,雲山霧罩的我思我怨、裝神弄鬼,只能叫文字,頂多叫沒有生活來源的、挖空心思擠裂腦蓋骨的、自娛自樂的飄飄小品文,絕不可叫文學。

喜歡他的人,喜歡他的什麼?不喜歡他的人,不喜歡他的什麼?

這不是一個自我麻醉的時代,不是人人都在尋求所謂的心靈庇護所的時代。這是一個波瀾壯闊的時代,這是勇於進取、努力用新價值超越舊價值的時代——文學首當其衝。可這個時代中,有著太多的飄飄小品文,無骨無肉無血液無精神,被塗鴉的廢紙般覆蓋著文化園地,產生著弱化作用,散佈著萎靡不振、遊生浮世的氣息。經不起歷史檢驗的東西,適可而止,玩玩就得,別過於自作多情地認真。無節制地生產垃圾,只能給未來社會增加保潔費用,加重我們子孫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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