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我的保單是假的?” 低價從朋友那兒買車險,追尾後只能自掏1.6萬

2020-11-07 19:37

萬凌雲

揚子晚報網11月7日訊(通訊員 任偲佳 記者 萬凌雲) 作為車主,為機動車投保,由保險公司在保險範圍內代為賠償,既是對受害方獲賠償的保護,也是對車主利益的保護。可在生活中,不少車主貪圖便宜和省事,會從“熟人”、“朋友”處低價購買車險。7日,記者從鎮江經開區法院獲悉,這樣的行為往往可能給今後出險理賠埋下隱患。

近日,鎮江經開區法院在審理一起道交事故糾紛時,就發現了這樣的一份特殊“保單”。被告車主伏輝(男,化名)因從朋友手中買了份“假保險”,導致自己的車輛出了事故無法獲得保險公司的理賠。

院方介紹,2019年12月底,伏輝的車輛與他人車輛尾部相碰,交警部門認定伏輝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隨後,受害方訴至法院,要求伏輝及車輛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收到法院傳票時,伏輝並不在意,認為有保險公司做支撐,自己投保的交強險保額很高,由保險公司支付賠償款綽綽有餘。

但萬萬沒想到,調解時保險公司說的第一句話就讓伏輝傻了眼:“伏輝的交強險保單是假的!我們的系統裡並沒有查到他的投保信息。”

“這怎麼可能!”伏輝急忙拿出自己的保單,交給法官核查。“你們看,這上面的賠償條款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還蓋著你們保險公司的公章,怎麼可能是假的?”

法官安撫住伏輝的情緒,一邊將伏輝提交的保單拿給保險公司進行確認,一邊仔細詢問伏輝購買保險的時間地點。

保險公司表示,伏輝的這份保單有兩個明顯的“漏洞”。第一,真保單的保險單號排列遵循一定的規律,是由4個字母和18位數字混合而成,即保險公司字母簡稱+險種代碼、投保年份、地區(省區+地市)代碼、流水序號;而伏輝所持保單的保險單號,則從地區代碼起就是亂碼數字隨意排列,毫無規律可言,無法在保險系統內查詢到該單號所對應的投保信息。

第二,該保險公司的保險人簽章應為橢圓形扁章,全稱為某保險公司鎮江市分公司;而伏輝所持保單的保險人簽章處卻蓋著圓章,名稱為某保險公司鎮江分公司。

此外,法官從伏輝的回話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原來,這份交強險是伏輝在朋友(熟人)處以低價購買的。伏輝的朋友將保單交付給他時,伏輝並未進行仔細查驗,事後也沒有向保險公司進行保單核實。

聽到保險公司有理有據的論述,伏輝既無語又無奈。他再三解釋自己是真不知道所持有的保單是假的,而賣給他這份假保險的朋友在年前已經去世,現在無法核實這份假保險的具體情況。

最終,在法官的主持調解下,伏輝與受害方達成了賠償調解協議,伏輝自掏腰包,賠償了受害人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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