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退休年齡,單位繼續交的養老保險還算數嗎?如果不算的話,該怎麼辦?

用戶9722361570428


暫於對這樣的問題?到退休年齡,不是自己說了算,而要根據法律所規定的年齡達到男性為60週歲,女性為50週歲。哪麼究競對你為什麼到了退休年齡,但單位還在繼續為你繳納社會保險?而對所謂多繳費怎樣進行計算?

至於對這樣的問題,可能有以下情況,一,因為你本人所參加工作第一份招工登記表,所填寫的年齡與本人實際年齡不相符合,而自己實際年齡可能己經達到?而招工表上面年齡尚未達到法定年齡,因此單位必須按招工表上面所登記實際年齡而辦,這樣應就造成延期繳費的情況。

哪麼還有一種情況即是,因為你雖然己經達到退休年齡,但是因為你的工齡尚未達到滿15年的最低標準,因而對於你確依然要單位為你繳納社保,當你達到繳費年限時,才能給於辦理退休手續。至於還有別的原因,至於如果都不是以上情況,即使多繳了,應該把你個人部分退回於你,至於單位所繳的20%即算作統籌資金,不於退回。情況即是這樣,是否回答正確,望大家共同討論!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顧雲孫


這題中問題覺得好笑!你既然已到退休年齡,公司即刻就應提前數日幫你辦相關退休手續,等待地區社保機構的審核罷了,為何還要從你工資中扣除社保金繳納部分(包括養老金呢),從而再賠上公司的社保金為你繳納部分,一併再次的上繳社保機構,這不是多此一舉嗎?無用功!何必呢,再說社保機構不但不會接受,還會當笑柄呢。真是搞糊塗了,老哥。

即是效益特好的企業如茅臺酒廠,捲菸行業也不會因人已到退休年齡正在辦理退休手續,但仍在為這位將退休的老人繼續繳納養老金!即是公司根據你的技術特長,身體尚好的前提下,經你本人同意,有必要繼續留用你為公司服務,那也是發一定的工資待遇給你,即你拿的是雙份待遇(一份是返聘工資,另一份應得的是養老金)。

而從此後,無論是返聘和不返聘,一切社保基金所繳納費用已停止,而你是享受養老金的待遇了,可該安圖晚年享受清福了,所以,你應搞清楚這層關係。另外,除特殊情況,你雖到退休年齡,但未交足15年養老保險,那麼公司則根據條件繼續留用你,直至交足滿15年後,即可享受退休待遇。


綠水青山1390


到底算不算數?又該怎麼辦?看看下面這個例子,可能就知道了。

有這麼一個小學校長,當他接到退休通知時,其實已經退休三年了。結果,在這三年上班期間比退休工資多領取的錢,被要求退回去,而他的這期間正常繳納的各項保的險費用並沒有退給他。

他自己說的,他造成這種現象發生的原因可能就是因為他的工作時間長,有幾十年之多,工作之中經常會要求自己填報涉及到於出生年月相關的表格,到底是哪一年填報的與其他年份不一樣,而導致自己的檔案年齡於實際有出入,自己也搞不清楚。

不過,他講,一般情況下,一個教師退休基本上是鄉鎮中心校分管領導負責的,他會提前通知即將退休的教師。中心校沒有通知他,他就認為自己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也就沒有當回事,繼續工作了。

一說讓他退出多得的工資,他就也有話要說。如果退工資的話,那自己這三年的正常上班怎麼計算工資報酬?每一個月扣走的各種保險費用也是不是要退給自己?

大家看到這裡時,也來看看,他的這個事情怎麼辦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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