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销售口罩诈骗 一男子被陵水法院判刑1年10个月

虚假销售口罩诈骗 一男子被陵水法院判刑1年10个月

4月29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程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虚假销售口罩诈骗 一男子被陵水法院判刑1年10个月

被告人张某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用物资紧缺,且其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仅因微信联系人中有人发布有口罩待售的信息,便在微信群发布有口罩出售的信息,被害人舒某明看到信息后添加张某程微信好友并通过支付宝向张某程支付购买口罩货款28000元。张某程收到货款后,通过微信联系上家购买口罩,但因价格等原因,张某程未向上家购买口罩向被害人舒某明发货。张某程将收到的货款转入微信零钱,后短时间内用于游戏充值、租宝马敞篷轿车、购买苹果手机、住酒店等挥霍,致使其无力购买口罩向被害人发货,也无力退还货款。后被害人舒某明通过微信催张某程发货或者退款,张某程谎称货款已经转给厂家,已经发货等骗被害人,并截取虚假货物运单号发送给舒某明,当舒某明意识被骗后,多次联系被告人张某程,张某程均未理会被害人。

张某程于2月14日被抓获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委托他人退还了被害人舒某明被骗的全部钱款,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予以谅解。

庭审前,被告人张某程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经审理,陵水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予以确认,对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予以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张某程当庭服判。

来源:海南《法制时报》、陵水政法

作者:赵世馨 麦文耀 麦娟娟

编辑:叶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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