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检察院与县人社局大力推进劳动保障领域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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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认真践行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双赢多赢共赢检察理念,4月27日,陆川县检察院与县人社局召开了推进劳动保障领域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座谈会,不断深化务实协作。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光明,党组成员、副局长陆斌,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华昭,以及检察院和人社局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陆川县检察院与县人社局大力推进劳动保障领域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会上,罗光明局长表示,通过双方的不断沟通协调,深化了劳动保障等各领域特别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合作共识,人社局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劳动保障等工作;严格履职,强化监管,细密执法,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并“清零”,实现根治欠薪目标;强化与检察院等部门协作,畅通沟通衔接渠道,提升工作合力。县人社局副局长陆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何志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李春龙分别作了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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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昭副检察长对民事行政检察、检察公益诉讼、行政非诉执行、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作了解读,表示县检察院将继续聚焦“三农”,重点关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方面,主动积极加强与人社部门合作,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协助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如一些疑难复杂的农民工讨薪案件经共同协作得到了各方满意的解决。通过强化工作衔接、信息交流共享,并充分运用支持起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劳动保障等工作落实,提升依法执法能力;充分发挥检察院法律人才聚集优势,加强对相关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工作,推动和谐社会构建;充分发挥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真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防范和化解矛盾,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林伟俊就办案情况进行了介绍。

据悉,今年是国家提出根治欠薪目标的收官之年,陆川县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优势,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更好地把国务院颁布的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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