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莎士比亞說:“求婚、結婚和後悔,就像蘇格蘭急舞、慢步舞和五步舞一樣;開始求婚的時候,正像蘇格蘭急舞一樣狂熱,迅速而充滿幻想;到了結婚的時候,循規蹈矩的,正像慢步舞一樣,拘泥著儀式和虛文;於是接著來了後悔,拖著疲乏的腳腿,開始跳起五步舞來,愈跳愈快,一直跳到精疲力盡,倒在墳墓裡為止。”
至此,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當婚姻中的激情歸於平淡,那個始終在你身邊,不離不棄的人才是對的人,也只有這樣你的婚姻才會幸福。
結婚的人,不要輕易說離婚,一旦離婚,就別期待回頭,因為冷菜再怎麼熱,也沒有當初那個味道;如果真正失去,及時放手,若反反覆覆的分開,又結合,反而更讓人痛苦。
蓮姐說:我的人生最浪費的一段光陰,就是離婚後又復婚,然後再離婚再復婚,就這樣徘徊在這個惡劣的循環當中,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狗血劇情需要呢,想想多諷刺。
其實我想說的是,離婚要慎重,復婚更要想清楚,如果你要問我復婚難不難?我個人覺得不難,畢竟兩個人的感情,還是有那麼一點點存在的。
最重要的問題是在復婚後,彼此的問題是不是真的就不存在了,要不然就會重蹈覆轍,浪費光陰,分道揚鑣也是早晚而已。
可見,兩個人在離婚後又復婚,這樣的一個來回轉悠,無非是浪費時間而已,想要解決當初離婚的源頭,還得從根源著手。
02
子衿結婚一年後生下女兒,女兒一歲後離婚,當時她23歲,27歲後復婚。當初兩個人離婚是因為心理不夠成熟,對於怎麼帶孩子的問題上發生了分歧,加上婆媳矛盾。
復婚是因為她捨不得孩子,而且在這三年中,雙方也一直沒有遇到合適的。
她老公在離婚期間,自己首付買了一套房,和她承諾可以和父母分開住,小孩也才4歲,正是需要母親的照顧和疼愛。
同時也是對孩子的思念,她心軟了,兩個人很快辦了復婚手續。
離婚期間,孩子是公婆帶,復婚後孩子理所應當由她帶。剛開始的半年還算平安無事,半年後太多生活的瑣事,把雙方的感情抹淡了,矛盾也顯然流露出來。
某一天,她的婆婆和公公從老家來到她們的小家,也因為想孫子,所以便住了一個月,也就是這段時間,讓他們的婚姻徹底改變。
婆婆說,孩子已經快五歲了,現在已經開放二胎,希望她能夠為要二胎做準備。
因為是再婚家庭,夫妻感情也很一般, 全是為了孩子,子衿沒有信心真的能過一輩子,萬一再次離婚,自己又再次一無所有,房子也是老公的,存款也全部搭進去,到時候年齡還變大了,真的會很慘。
因此,她沒有正面回覆公婆,只是禮貌的答應。大半年過後,還不見動靜的她再次被公婆唸叨,這一次的對象不是她,而是她老公。
“當初你們復婚,我們就不同意,你現在看到了吧?連一個孩子都不願意再生,這哪裡是真心要過日子?”
話說完,她轉身躲回了房間裡,欲哭無淚:“我後悔復婚了,嗚嗚……。”
如今,她每天都很焦慮,一直在想不值得,但是又捨不得孩子,於是糾結著。
03
隔壁村有一個阿姨的故事,傳遍了小鎮上。聽說她的老公在外面無所事事,還沾花惹草,十幾年來如一日,所有的人對他見而遠之。
好不容易,熬了幾十年,女兒也成人結婚了,社會也越來越開放了,她終於想通了選擇離婚。
離婚後的日子倒也自在,孩子也不用操心了,拿著幾千塊錢的退休金,苦了幾十年終於享福的時候,她又轉身復婚讓人不解。很多人都說,以她的條件,想要找個老伴度過餘生,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復婚後,她老公依舊沒有任何改變,之前是怎樣之後更是翻倍,唯一一個就是沒錢的時候找她,除了這些,兩個人也沒怎麼有交集,因為很多時候他都不在家裡,所以大家都說她是回來守家的。
後來年齡大了,也時常生病住院,可她老公從來也不見看過她,除了孩子之外。
所以,勸那些想復婚的,離婚時是一時衝動還是有其他無法調和的矛盾,矛盾解決了嗎?是一個人過辛苦,還是每天為另外一個不值得的人操心痛苦?
04
陳霞:我離婚七個月,現在又在一起生活,不過還沒有辦復婚手續,不知道為什麼,只要他對我好一點我就心軟。
離婚一個月聽說他談戀愛了,心裡不舒服,找他談話的時候他其實不想談 後來我委屈的一臉眼淚要走,他又攔下我,就這樣和好了。
回憶當初的生活,由於是全職太太,所以每天都給他變著花樣做吃的。後來慢慢的我開始覺得他並不信任我,從感情到金錢。
比如:生活費一個月至少2000吧!但他可以分五六次給,但事實上他根本不缺這個錢。漸漸地,我覺得也沒有必要老是討好他,還是自己開心最重要吧!
我們有一個男寶寶,小時候他不會去耐心的和孩子接觸,甚至對孩子的撒嬌,一副不耐煩的樣子,不管什麼原因。
對於家務活方面,他也會幫忙。就在上個月我懷孕了。當然,這也是我們復婚的唯一理由,但回想起上一段婚姻期間的生活,自己還是很有顧慮的,因為內心牴觸,我不想復婚。
果不其然,復婚後的第三個月,我們又分道揚鑣了。原因是之前懷孕的時候,我吃了感冒藥,而且做B超的時候,醫生建議放棄這個孩子。
手術後,他也照顧了我一個月,可我總感覺,他對孩子的態度也沒有改變,而且很多事情他好像只停留在表面。
第一次離婚的時候,我相當於淨身出戶,孩子的撫養權歸我。在這期間,他連孩子的撫養費也未曾給過。而這次依然一樣。
所以說,這人是什麼樣就是什麼樣,表面的工作做的再好,也掩飾不了內心的虛偽,我們之間最終沒有解決掉彼此之間的問題,這是最大的錯誤,即使再復婚再離婚也如此。
05
埃利斯說:“離婚而婚的人,在再婚後並不享受更大的幸福,這種人是我們時常遇見的。可見這其間錯誤的不是婚姻,而是他們自己。”
的確,兩個人因某種原因走向離婚,然而在沒有解決問題的實質時,又只因心軟,而復婚走到一起,就會存在很多矛盾,恰恰子衿和陳霞剛好碰到
婚姻就是迷宮,但是有的人就是願意迷路一輩子,就像那個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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