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測繪單位對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終身負責

近日,《浙江省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測繪資質單位是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的責任主體,並對本單位完成的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終身負責。

根據《辦法》,浙江省自然資源廳每年抽查測繪資質單位覆蓋所有設區的市。設區的市統籌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單位抽查計劃,每年應覆蓋行政區域內所有縣(市、區)。其中每年抽查的綜合測繪項目數量不低於抽查項目總數的 30%。對於投訴舉報多、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單位,應當加大抽查比例和頻次。

《辦法》明確,測繪質量監督檢查採用“雙隨機”方式進行,通過“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平臺”隨機抽取被檢查單位和執法人員。測繪項目成果質量檢查不合格,則測繪質量直接判定為不合格。測繪資質單位質量監督檢查不合格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查處,並在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管理中記為不良信息。

(記者 李風 通訊員 胡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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