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那個“有備而來”的員工,幹了一個月主動辭職,讓公司賠他6000元

本文來自南瓜屋簽約作者:貓的吃吃愛

故事:那個“有備而來”的員工,幹了一個月主動辭職,讓公司賠他6000元

“咦,那個小莫這幾天怎麼不見了?”

“上個月他就已經辭職了,你不知道嗎?”

這天我路過公司裡的茶水間,看到公司財務在和人聊天,就好奇地問了一句。沒想到那個招人喜歡的小莫居然已經走了,果然我們小公司留不住人。

小莫是前兩個月才來的新人,說是新人卻有不少工作經驗,在幾個地方都工作過,而且是30出頭的男性,算是用人單位喜歡的類型。

“我們的公司居然能招到這樣的人呢?”那天他和另兩位來公司應聘,公司裡的幾個未婚單身女青年還跑去看了一下,“除了身高差一點點,其它沒毛病。”管人事的這麼說,所以他很快從三人中脫穎而出,和公司簽了約。

“你們打聽過他為什麼從上一個單位離職嗎?”我好奇地問了一下公司人事。

“他說是因為他直接管他的人換了,那個人不喜歡他,他就乾脆辭職不幹了。”

當時我還好奇這麼招人喜歡的小夥子,還有人不待見的?

每天,他早早來到辦公室,幫大家倒好開水,打開窗戶,還給我們桌面上的多肉植物澆了水,然後打開電腦安安靜靜地坐在那裡。

等大家來了,他一個一個的打招呼,對於我這樣的工作多年的阿姨,更是“姐”啊“姐”啊地畢恭畢敬。所以,雖然他幾乎每天只是坐那裡看看電腦,沒做什麼事,但大家想著他只是在熟悉業務,也沒有多想什麼。

直到放假前,公司裡問留守人員的名單,他還主動報名。“因為今年剛搬了新房子,說是一定要在新房過年的,所以我哪也不去,大家可以隨時叫我。”後來恢復上班,還看見他在群裡要出行證明,說是隻有證明才能離開當時還在封閉管理的小區,而且是兩天才能出門一次。於是大家也並不為意,畢竟是實行錯鋒制,所以在公司裡見不到誰誰誰,也沒有什麼奇怪的。

結果沒想到卻聽說小莫主動辭了職。

“因為他辭職,老闆大發雷霆,說再也不請人了。”知道內情的同事悄悄和我說。“因為他還在試用期,本來也是主動辭職的,但誰知道還讓公司賠了他錢。”

“啊,這麼厲害?”我也是頭一回聽說這樣的事。

“他顯然是有備而來,拿著勞動法逐條和老闆、財務理論,包括各種保險,公司給了他6000多元,比他這一個半月試用期間應該付的工資多得多了。本來試用期間內,只給一半的工資嘛。”

“怪不得啊,以他的條件來我們公司應聘,他原來可是在政府部門下的一個單位,感覺工資又高,工作又清閒呢。”

“呵呵,那可不是?他原來的單位並不差,怪只怪我們公司籤合同之前沒有去原來的單位打聽清楚。”同事說,以他的熟練程度看,這應該不是他第一次這麼幹了,因為他剛好乾夠了一個月多一點,而且期間也沒發生什麼糾紛,“甚至都來不及叫他幹活。”同事說,“當然這也是說明勞動法保護得不錯,看來大家都要學好,無論是用人的,還是被用的人,搞不好被鑽了空子都不知道。”原來權益都是靠自己爭取 ,聽了之後,我也深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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