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顺风车惹出的麻烦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搭乘顺风车是一种常见的现象。而作为车主来说,帮一下朋友,用自己的车顺路送TA到目的地,这也未尝不可。可是万一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能车主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哦!

搭顺风车惹出的麻烦

张小姐在省城工作,“国庆黄金周”想回家看父母,碰巧朋友赵先生自驾车出游经过张小姐的家乡,于是,张小姐搭乘了赵先生的顺风车。可是顺风车不顺,在半途发生了交通事故,两人都受了重伤,张小姐治疗花去了两万多元,还留下了残疾。事故经过交警部门认定,赵先生负主要责任。出院后张小姐要求赵先生给予赔偿,赵先生认为,是张小姐主动要求搭顺风车的,自己没有得到任何好处,而且自己也受了伤,于是拒绝了张小姐的赔偿要求。咨询律师后,张小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先生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及伤残赔偿金等共计8万多元。法院经审理判决赵先生赔偿4万多元。

搭顺风车惹出的麻烦

好心帮助别人,还要赔钱?张小姐明明搭的是顺风车,怎么还要人家赔偿呢?周边的朋友都很纳闷。在法律上,搭顺风车又称为“好意同乘”,是指乘车人经车辆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同意无偿搭乘的行为。对于好意同乘者,各国立法多规定减免司机的赔偿责任,我国立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都会根据司机的过错程度,判决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搭顺风车惹出的麻烦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例子。前些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著名足球运动员曲乐恒搭乘队友张玉宁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曲乐恒一级伤残的案件,就是好意同乘的典型案例。曲乐恒提出573万元巨额索赔,基于张玉宁对交通事故负全责,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支持了曲乐恒证据充分、要求合理的赔偿主张,判决张玉宁赔偿曲乐恒234万元。这恐怕是目前国内让他人搭乘顺风车付出的最高代价了。

搭顺风车惹出的麻烦

那么,为什么好意搭乘他人,出了交通事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呢?司机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下面,小编从法学专业角度详细来告诉你。

从法律上看,乘车人搭乘顺风车并不意味着他就甘愿承担事故风险,而司机负有安全行驶、确保乘车人安全的责任,不能因为乘车人无偿搭乘就置其生命财产安全不顾。发生交通事故后,好意同乘者理应作为一般受害人赔偿;但从另一方面来讲,司机无偿让乘车人搭乘顺风车,也是出于好意,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要司机向同乘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有时是不公平的。所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具体的案情,同时结合事故发生的责任、原因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等情形,参照过失相抵原则,适当减少司机的赔偿责任。

搭顺风车惹出的麻烦

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①司机有过错,比如违章驾驶、操作不当、酒后开车等,此时司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②司机完全没有过错,事故是由第三人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那么司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③若有证据证明,乘车人要求搭顺风车时,已经明确表示出了事故不需要司机承担责任,司机基于这样的承诺才同意其搭乘的,司机可以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④如果乘车人明知司机存在没有驾驶证、酒后驾驶等情形或搭乘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还愿意搭乘的,若发生事故造成损害,乘车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⑤如果乘车人分担了司机的部分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但是所支付的费用又低于一般客运的费用,这种情况下就不属于单纯的好意同乘。司法实践中,往往参照客运合同的赔偿标准,以适当低于该标准、高于单纯的好意同乘的标准确定赔偿数额。

搭顺风车惹出的麻烦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好意同乘对双方来说都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对于乘车人来说,应该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安全性能好,购买了保险的车辆。好意搭乘他人的司机在驾驶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为了自己与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谨慎驾驶。

搭顺风车惹出的麻烦

中秋国庆长假马上就要到了,相信很多小伙伴都会安排在假期出去旅游或探亲访友,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出门注意安全,平平安安度过一个愉快的国庆黄金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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