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和美國警方談笑風生(獨家翻譯點評30分鐘錄音)

劉強東和美國警方談笑風生

(獨家翻譯點評30分鐘問詢錄音)

文/思考特神

去年9月7日,劉強東在北京接受了美國警方的半個小時越洋電話問詢,本人通過電子郵件從明尼蘇達警方那裡,得到了相關電話錄音。從一個英語研究者的角度,認認真真聽了好幾遍錄音,以下是相關分析。請注意,明尼蘇達警方只公佈了錄音,沒有公佈相關錄音的文字資料,本文完全由本人自行聽譯並點評。認真讀完本文,你的英語水平就比東哥還高了。

結論

劉強東英文聽力很不錯,基本可以聽懂美國警察的問話,僅對部分法律用語不熟悉,雅思8分到8.5分水平。

劉強東英語口語略差,口音比較重,但能比較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意思,雅思6.5分到7分水平。

特別要說的是,劉強東對自己非常自信,敢於用英語回答警察的問詢。

參加電話問詢的有美國警方、美國警方請的翻譯、劉強東和劉的律師們。

重點分析

2分8秒,劉強東對警察示弱:Sir,could you speak English a little bit slowly? Because my English is not good. (警官,你英語能說慢點嗎?我的英語不好。) 這個很必要,該軟就要軟,警察後來語速放慢了,便於雙方溝通。

6分22秒,劉強東(東哥讓警察叫他 Richard)第一次請求翻譯幫助,因為他不知道“她只是幫我倒酒”用英語怎麼說。

美國警方請的翻譯也是個“三腳貓”,結結巴巴的翻譯:She helped Richard to (可能一邊做動作給警察看,一邊說 you know),警察只好自己理解,猜“pour wine?”, 翻譯撿到了救命稻草,pour wine to Richard's cup. 警察當起了英語老師,說:She filled Richard's glass. 同學們,敲黑板了,“她幫我倒酒”的英文是 She filled my glass. 而且翻譯說的cup也是不對的,cup是喝茶的瓷杯,西方喝酒的一般是玻璃杯,用glass。

11分01秒,美國警方打斷劉強東,說Stop, I didn't understand any of that(停,我一點沒聽懂), 讓翻譯幫忙。結果劉強東的那位女律師馬上出來解釋。

富有幽默感的劉強東先生其實是在複述一個他那天晚上說的笑話。那天晚上,他和那位女士進了她的公寓,那位女士把水倒進加溼器,然後開了加溼器。加溼器的英語是humidifier, 最後的fier,應該發fire的音,劉強東發了fear的音,美國警察就聽不懂了。

然後東哥說,I laughed, I said,you know, Minnesota state has over 10 thousand lakes, very wet, not as dry as Beijing.美國警方在這裡叫停了。 其實東哥說的是一個笑話:“我大笑,我說,明尼蘇達有一萬個湖,很溼,不像北京那麼幹。”

女律師解釋了一下,警察明白了,然後警察就道歉:Sorry, I didn't understand. 然後,東哥也道歉了,Sorry about my English. 警察就再客氣一句,我的中文更爛。然後大家就一起笑了。(我說談笑風生,可不是無中生有。)

13分11秒,警察問東哥,Did you ejac*late(請自己補充完整這個單詞,然後查字典)? 東哥沒有聽懂,遇到這種專業的詞,翻譯就大顯身手了,馬上翻譯,就是XX的意思(你字典查了嗎?)。

16分50秒,東哥說:she play her telephone. 警察一開始沒聽懂。琢磨一下,猜了一把:She was on her cellphone? 注意,警察沒有猜對,on her cellphone的意思是用手機打電話,東哥的意思是玩手機。後來弄明白了,play with her cellphone,這才是玩手機的正確說法。東哥沒有說with, 把手機(cellphone)說成了電話座機(telephone),警察就糊塗了。

警察19分11秒問了一句:Do you know who he was to her? 東哥沒聽懂,警察繼續解釋,這句是問他(報警的人)和她(那位女士)的關係。

事情的過程問題基本問完了,警察開始問一些整體性的問題。

24分30秒,You understand what you've been accused of? 東哥沒聽懂 accused這個詞,其實警察問的是,你知道你被指控了什麼嗎?翻譯一說,東哥明白了,說:Now I knew. 這裡東哥又錯了,應該說 I know. 不能用過去式。

25分35秒,警察說, Would you say that was consensual? 東哥又沒聽懂consensual。consensual這個詞很重要,意思是兩廂情願的。

26分05秒,警察說了一個超綱的詞,翻譯也沒有聽懂,警察和強哥的女律師解釋了半分鐘,翻譯才弄明白,這個詞是aggressor. 懂這個詞,你就完勝強哥和美國警察的翻譯官了。

警察問,In your opinion, would you say she was the aggressor.(你認為,她是侵犯者(主動方)嗎?)警察還用了一次詞cons*mmate,請自己補充完整這個單詞,然後查字典。

終於要問完了,警察的倒數第二個問題,強哥還是沒有聽懂。這不能全怪東哥,警察最後可能因為想早點結束,也因為這句是套話每次都要問,語速明顯加快了。Is this statement true and correct to the best of your knowledge? (盡你所知的,你說的都是真實的嗎?)

多方在道謝中,結束了這次半小時的問詢。

你看學好英語都麼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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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東和美國警方談笑風生(獨家翻譯點評30分鐘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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