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建电子警察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经省公安厅交管局审批备案,从2020年5月16日零时起启用在金昌市区设置的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即电子警察)。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甘肃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将对电子警察抓拍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法守纪,交通出行。现将金昌市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置点位公告如下:
一、重庆路与天津路十字路口;
二、延安路与南京路十字路口。
特此公告
金昌市公安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