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有些事耗时长久,长到几乎看不到进展:受害者及其家属都长久的徘徊在痛苦的深渊里

女孩星星经历了长达4年的侵犯,中间无数次想过自杀,如果没有“南风窗”的报道,她的案子始终不会有人理睬,即便被热议了,从首次报警到现在一年了,报案-销案-再立案没有丝毫的进展;多少次求告无门,一遍一遍的向陌生人诉说,自己被人侮辱的事实与情节,而得到的不是同情,却是来自办案人的嫌弃与无视;

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再说北大法学系女生包丽,本来拥有大好的前程,谈了一场恋爱,一年时间她被打压的没了自我,去年11月事件被曝光之后,看到一屏一屏的聊天截图,人们才知道:原来曾经阳光灿烂的姑娘饱受长达一年的精神摧残,最后自卑的贬低自己为“垃圾”,生无可恋的离开这个世界。

但直到今年4月11日,她躺在重症监护半年多宣告脑死亡。经过半年了,她的妈妈维权,想让置于她此地的人受到惩戒,但报道中从入院开始,她的男朋友向她的妈妈控诉:你的女儿是个骗子!没有道歉,一句涉及隐私拒绝回应,就凭空消失了。据新闻报道所述,包丽的妈妈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接到警察的任何通知;

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最后,说说江歌案吧,江歌妈妈,相依为命的女儿因为善良正直,惨遭不测,死相凄惨。可她奋力去保护的人,却在她被杀后连起码的公正都不愿意给她,还污蔑她的妈妈。江歌妈妈一次又一次的奋力维权,不断有人质疑她总是揪着过去不放。可是,又有谁设身处地的为她想过,自己相依为命的亲人替他人受过,悲惨离世,死后还要被人污名,这样的事,作为亲人谁又能忍?

江歌案截止到现在过去4年了,那个把江歌置入险境的人,改了个暖心的名字,打算心安理得的活着,更可悲的是这样的人还在互联网上有一大批的簇拥者,给她打赏。热度不够了就去言语挑衅一下江歌的妈妈,一如既往的吃着人血馄饨。

这些事旷日持久,从受害者遭受迫害开始,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的很久,同样备受瞩目,但同样的看不到明显的进展。

在道德的层面上,有些人不配得到谅解;但在法律的层面上,被量刑定罪的概率却很小。

在获悉受害者的遭遇之后,我们都恨的咬牙切齿,我们都由衷希望所有的恶都能得到惩戒。但事实上,

在道德的层面上,这样的人或许应该被钉在道德的耻辱架上,不配得到谅解;但在法律的层面上,量刑定罪的概率却很小。

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这段时间,鲍某明性侵幼女的事件,热度居高不下。人们除了在网上或者聊天中指责他,控诉他以外,好像真的别无他法。连他自己都说:自己没有触犯法律的底线,作为律师他熟悉法律的漏洞。专业的人士分析过,作为资深的律师,还发表过关于嫖宿幼女类的专业文章,想要利用法律的漏洞,简直易如反掌,即便被抓还可以利用法律给自己做无罪的辩护;

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包丽的同学发布在公众号上大段大段的聊天截图显示,她选择离世前,其男友曾向她提出过拍裸露的照片,侮辱性纹身、先怀孕再流产,做绝育手术等等一系列,难以置信的要求,被羞辱被作践,被辱骂,甚至被搞到生无可恋,到最后,那个人却可以置身事外,哪怕当事那件事被网络渲染的那么大,她到死都没有等来一句道歉,而那个把她带入这般境地的人全身而退了;

还有江歌的妈妈,艰难险阻的为女儿讨一个公道,女儿替被人而死,而她保护的那个人反倒在她死后诬陷她,还恶意攻击她的妈妈,而且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网络上还有一堆人对这样的人簇拥着,给她打赏;

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好像现行法律对这些人都真的无可奈何,懂法的人善于法律的漏洞来为自己脱罪,伤人者一句轻描淡写的:她的死跟我无关,她是死于自杀,或者她是被别人所杀,便可以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心安理得的过自己余下的好日子。但这对受害者公平吗?即便被告上法庭,这样的人又会被判多少年呢?

舆论的事件,哪怕当下网上舆论声再大,再民怨沸腾,不过像阵风刮过,下一个热点出现的时候,人们的注意力便被拉走了。对于网民而言,不过是一时茶余饭后的谈资。但对受害者及其家属而言,却是一辈子无法直面的伤痛,这世间并非所有的恶都能得到应有的惩戒,恃强凌弱也屡见不鲜,但我们都清楚都知道:所有的恶,都应该得到惩戒;所有的良善都不该被泯灭。

法律或许不会如我们所愿,但让恶得到惩戒才是真的善

1、相信司法公正,所有的案件最终都会推动司法制度的完善

2015年4月3日,立志成为记者的伊藤诗织,就工作实习机会与当时日本TBS电视台华盛顿分局长、被日本媒体视为“安倍御用记者”的山口敬之相约进餐会谈,却遭对方性侵。

之后的一年时间里,作为受害者的伊藤诗织,想要诉诸于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却遭到了当时媒体、社会、乃至司法的重重阻隔。案发后第5天,日本警方极力劝说她放弃报案,其一,案发地点为私密的空间,取证困难重重;其二,对方有权有势,是日本新闻界难以撼动的人物,她如果一意孤行,今后恐怕无法在日本的新闻界立足。

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尽管困难重重,伊藤诗织经过长达4年的努力奔走,终于在2019年12月18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女记者伊藤诗织遭性侵的民事诉讼案”作出裁决,判决伊藤诗织胜诉,原TBS记者山口敬之赔偿其330万日元,同时驳回山口控告伊藤侵犯名誉的起诉。

“在日本,女性公开承认遭受性侵不可想象,我并非勇敢,只是别无选择。”伊藤诗织面对这样强大的对手,选择勇敢的站了出来,尽管遭受了种种的非议与恶意的攻击,但事件本身让更多类似经历的受害者的事情被关注,还因此推动了日本近百年来法律的第一次修改。

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拥有权力与头衔的人发出的怒吼,即使置之不理,也会响彻人间。然而,那些羸弱细小的声音却不一样,它们无法抵达国民或世人的耳中。成为传递这种声音的桥梁,或许才是新闻报道的使命。

这个世界真的是存在强弱对比的,有权势的人一声咳嗽,放在普通人身上或许连性命都是问题。司法制度的健全,都是通过一个个小的案件,弱者的不断发声,才被看到被关注。受害者星星、包丽妈妈、江歌妈妈,如果没有媒体站出来为他们发声,他们的案件必然会被掩埋在海量的案件中,经历更加漫长的等待。

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被关注事件的本身,或许在现行的法律跟前,受害者的权益无法得到切实的保证,但我们应当要坚信:正是因为这样案件的不断涌现,孱弱的声音才能被听到,但终究他们的影响力会最终推动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让后来再经历类似事件的受害者,得到更完善的照顾。

2、没有“完美受害者”:不去谴责受害者,避免二次伤害

奥地利哲学家奥托·魏宁格在其著作《性与性格》中指出,当女性被看作无法脱离其自然与生物本性的弱者,而总是耽湎于性时,“性”也便由此成为束缚和压迫她们最重要的手段。

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性”这问题上,社会对于男女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年轻的女孩子遭到了猥亵或者性骚扰,很多时候大众的第一反应不是去谴责犯罪的人,而是对受害者进行种种揣测:一定是她穿的太暴露了?为什么就她遭遇了这样的事,一定是她哪里有问题?

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社会学和犯罪心理学家尼尔斯·克里斯蒂又把这种心理称之为“完美受害者”,意思是假定在一个完美的世界里,灾难不会突然无缘无故的降临到某个人身上,如果你惨遭不幸,那么必然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也是人们常常所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尼尔斯·克里斯蒂曾在《理想受害人》一书提到:犯罪者和受害者的特征,还有犯罪环境,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社会对受害者的同情程度,那么就会名正言顺赋予受害者一个真正作为受害者而言的权利和地位。

人们都期待他们眼中的受害者是“完美的受害者”,一旦与预设的不相符,便劈天盖地的质疑甚至辱骂。这让更多的受害者只能呆着受伤害的“黑箱”中,无法走出。《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面对老师的侵害,房思琪明明煎熬至极,但无法向其他人说出来,因为太脏了,她只能强迫自己“爱上”施暴者,来让自己的内心得到暂时的解脱。

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星星这个案件中出现的所谓的新闻反转,也无非是这样的逻辑,把侵犯洗白成“萝莉爱上大叔”的故事,辅助于钱财的勒索,这样骇人的标题一出来,确实能吸引一帮人。但是,细想一下,刚满14的瘦小的女生,心智尚不成熟,甚至连被人侵犯都是靠网上搜索才知晓,哪里来的真爱一说?再者,如果真的是爱,她为什么长久的想着去自杀,自己还患上了重度抑郁症?

或许这事情有内情,但强弱对比一目了然。最关键的一点在于专业法律的解读:

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刑法》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法律出身的鲍明白,先不说能否凭借自己的法律背景和社会关系成功脱罪,将强奸行为说成两情相悦,恩将仇报,即使不能脱罪,也能避免强奸幼女的重罚。

又如何来解释,第一次的性侵会发生在1月1日,那个小女孩刚刚满14岁的时间里?

这个现实中,“完美受害者”少之又少。受害者站出来倾诉自己不幸遭遇的时候,已经在把自己经历的惨痛,撕开了血淋淋的再上演一遍。我们无法感同身受,但能做到的起码不要不明就里的去攻击,要知道一个女孩要鼓起多大的勇气,才能向陌生人一遍一遍倾诉这样自己都深以为耻的事呢?在我看来,星星已经很厉害了,她能勇敢的站出来指证,不至于更多的孩子遭受迫害。她应该被支持,而不是被谴责。

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包丽妈妈与江歌妈妈都是很让人尊敬的妈妈,她们都痛失爱女,已经遭受了心灵的重创,而把她们推入深渊的人还怡然自得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谁都不是圣人,无法做到释怀,那么她们为自己的亲人讨回公道,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她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来告慰自己的女儿,即便为此会消耗掉自己大部分的人生,也不足以让那些人得到应有的惩戒,但依旧坚持,就这一点来说,足以告慰亡灵。

我们无法做到共情,但起码我们可以做到体谅,不去谴责,避免给受害者或者家属带去二次的伤害。

3、让恶得到惩戒才是真的善:法律制裁不了恶,还有道德与舆论的声讨

人民日报在评价江歌案时,曾这样写道:

法律是实现正义的基本途径,但并不是实现正义的全部,还需要用公序良俗、舆论监督和非正式制度来对法律的作用形成补充,以更大程度地捍卫正义。让逝者安息的前提是坏人得到惩罚,伸张正义也同样如此。

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社会的安定,要靠法律来稳定,法律不能制裁的事情,还有道德的约束。江歌案被杀后,刘鑫回国,江歌的妈妈数次联系无果,还直接拉黑了江歌的妈妈。江歌妈妈忍受了200多天煎熬,最后无奈之下将他们的信息公布在了网络上,这下他们才重新露面,但不是为了讲和,而是威胁江歌的妈妈要告她泄漏了他们的信息,还辱骂江歌的妈妈,说江歌命短活该,死了也跟刘鑫也没有半点的关系。

之后在媒体的斡旋下,刘鑫接受采访说,哭的泣不成声,说的最多的一句便是:我们为什么承受的比杀人犯还要多?面对江歌的妈妈,她依旧谎话连篇,敷衍的说道:江歌不在了,我以后会去看您的。当问道:你多久会看我一次?她又道:我不知道。

柏拉图说:“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人们不能接受的不是她要开始新的生活,而是作为好朋友,别人因她而死,她却像个没事人一样,躲避了起来。不仅如此,还往为她而死的人身上泼脏水,一次又一次的恶意的攻击恩人的妈妈。

作为好人的江歌得到的就是这样的结果,那么以后谁还愿意做好人?与其说人们不能接受这样的行为,不如说刘鑫的做法已经超出了人的底线,犯了众怒。

我同情刘鑫那些人遭受网络暴力的处境,但无法共情他们给予受害者的伤害后心安理得的态度。

如果说鲍某明案中强奸与拘禁是事实,包丽大段聊天截图中被要求的事情属实,刘鑫在江歌被杀时选择反锁门,之后逃避责任拒见江歌妈妈,甚至恩将仇报的侮辱江歌妈妈是事实的话,那么网络上劈天盖地的责骂,他们都不并冤枉。

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人做错了事要认,良心债最难偿还。法律上他们或许会判无罪,但在道德的层面上,他们被钉在了耻辱的十字架上无法被原谅。比起他们遭受的一切,跟受害者相比根本不值一提,有时候道德范畴的事件,即便法律无法量刑定罪,也希望能借助道德舆论的声音,让他们真的能意识到自己的“恶”

结束语:

善而终有报,让作恶的人承担自己应有的罪责,才是对善最大的敬意。可能,这三个案件的最终结果,在法律的层面上都不会达成我们预想的结果,或许这些作恶的人在法律上无法被定罪制裁,但法律的漏洞,会在一个个案件的累积爆发之下,最终都会推动司法制度的完善,填补空缺。

道德的层面上,他们不值得原谅;但法律的层面上他们很可能无罪

但我们作为普罗大众的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不要预设“完美受害者”,不去谴责受害者,让所有遭遇不幸的人得到应有的重视,让突破了道德的底线的恶,遭受应有的惩戒,还受害者以公道,才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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