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律师给恶人打官司时,是如何说服自己的良心的?我觉得这是个伪命题!如果题主确实想了解这方面的问题,那说明题主给我国的司法制度存在误解。给罪恶的人辩护,首先说什么样的人是罪恶的人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的都是罪恶的人吗?不会吧。只有被法庭最终正确追究责任的人,才会涉及恶与不恶。在没有被追究

有人问:律师给恶人打官司时,是如何说服自己的良心的?我觉得这是个伪命题!如果题主确实想了解这方面的问题,那说明题主给我国的司法制度存在误解。给罪恶的人辩护,首先说什么样的人是罪恶的人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的都是罪恶的人吗?不会吧。只有被法庭最终正确追究责任的人,才会涉及恶与不恶。在没有被追究的情况下,谁知道他们是不是恶的?聂树斌、呼格吉勒图,已经从被告席走向了坟墓;河南的赵作海、浙江的张氏叔侄,他们也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而且当时还差一点被取走性命。他们是不是罪恶的人?在没有被平反之前,是不是就是罪恶的人;平反之后,就变成了不是恶的人,变成了被冤枉的人。这里面的界限在哪里?或者说人们心理的罪恶的界限在哪里?律师为恶人辩护,需要经过心理关吗就好比医院的外科大夫,在做手术时,一刀一刀的拉病人的肌肉,这个外科大夫要不要受到心理的谴责?当然不会。因为,一个大夫一天要做几台手术,那么他整天都处于被谴责的心理状态下还怎么做手术,怎么拯救病人。有人说,大夫动手术,切除的是对人体有害的组织。那我也要说,在没有切除掉并经过病体检验之后,他是不能确认这个组织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但,在一定的条件下,他就是要进行切除。律师的辩护是什么,是将被告人有罪与无罪的行为进行切割,找出他无罪的行为,告诉法官,这是无罪的部分,你不能对这些行为判处刑罚;对被要求追究较重刑罚的,告诉法官,他的行为没有这么严重,应该适用较轻的刑罚。通俗的说,也就不过如此吧。他本来应该是犯罪行为中的从犯,但公诉机关却指控他为主犯,要求他承担主犯的刑事责任,这就是不公平,需要纠正,需要据理力争!他没有犯罪,却被公诉机关指控构成犯罪并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没有人辩护行吗?有人辩护的情况下,很多还被刑事追究,取消了律师辩护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题主想过吗?再通俗的说一句,律师进行辩护其实也不过是律师在行使说话的权利,只不过是专业的人在说专业的话而已。关注北京郭广吉律师,了解最新法律案例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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