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公司(托管或包租公司)、房东与租客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房东把房子租给租赁公司,公司又把房子租给租客,严格说房东的租客是公司而不是住在房子里面的租客,公司不按时支付房东房租,在催收房租无果情况下因公司违约合同解除,房东收回自己的房子合理合法。由于委托合同解除,公司与租客之间的合同也就不复在,租客房租交给了公司而非房东,租客理应租住公司的房子或公司有权出租的房子。房东虽与公司签订了托管租赁合同,但合同成立是有条件的(主要是足额支付房租),公司老板跑路卷走所交房租,租客应报警追回损失,房东应配合报警提供证据。但由于问题的特殊性,涉及面广,影响大,出于人性化,社会安定等因素考虑,一般都是房东租客协商解决,双方都适当承担部分损失,避免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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