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待一些保險這不賠那不賠的?

潘靈聰


這裡首先要知道保險理賠的依據是什麼?空口白話還是法律契約?

都知道是一紙合同,講究契約精神。那麼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什麼又不賠呢?如果不賠那是不是有以下的可能呢。

1.購買保險的時候,健康告知是篩選門檻,那有沒有如實告知自己的真實狀況呢?如果沒有告知,合同講究公平公正的原則,若不誠實,為什麼要求人家賠呢?

2.如實告知了,沒有理賠。那會不會在等待期,或是一個感冒啥的找人家賠呢?又或者明明是疾病,結果拿著意外險的合同去要求賠償那肯定也不行啊。

3.如果真的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有異議,那想辦法維護自己權益,既然保險是一紙合同,認法律,那就從維權開始。

所以保險不會出現這也不賠那也不賠,而是要明白是不是哪個程序出了問題。不然大家都挺冤枉的不是


寶寶有禮理不理


保險這不賠,那不賠,這是很多人眼裡的保險現狀。

歸根到底只有兩種情況,保險理賠條款界限不清晰。

一、保險範圍。市場上銷售的保險,它的保障範圍都是以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上面會清楚的列出來哪種情況可以理賠,哪種情況屬於免賠條款。但是通常人們購買保險的時候往往都是人情保,業務員主動營銷的保險,這兩種情況,購買的保險人通常在條款上都不會仔細的研究,在溝通過程之中避重就輕,這也是很多人銷售保險的套路。所以購買保險一定要看條款。

二、理賠界限。一旦事故和疾病發生之後,購買方和理賠方都會因為各自的利益在界限上進行判定,因為涉及到金錢支處,利益不同,所佔有的觀點就不一樣。保險公司想的是少支出,發生事故的人肯定是想理賠越多越好。所以在判定事故責任的時候,這個界限在現實中並不是太清晰明瞭。這也就是糾紛所在的起點。

保險本身就是用來抵禦未來不可確定的意外和疾病發生,這不賠那不賠的現象比較少,只要把握住了以上兩點,事情很容易解決。

希望可以幫到你,謝謝。


羊排


我認為保險保的是意外,但一般人平時約意外可能性很小。但因為保險銷售人員為了業績,開始亂忽悠,說這也能保,那也能保,後面導致買的人開始動小心事。其實保險適合什麼人買?大家想想?但最後變成這樣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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