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必修課--偉大的披頭士樂隊


上篇文章,阿珍帶大家瞭解了早期搖滾樂的產生的歷史背景,也給大家介紹了搖滾樂的兩位先驅,以及早起的三種搖滾樂形式。


也就是在50年代中期和60年代期間的搖滾樂,這個時期的搖滾樂,把原來的流行音樂和流行音樂產業鬧得天翻地覆。


一些著名的波普歌手的聲音被貓王、小理查德和劉易斯等人的搖滾歌聲所替代,五大唱片公司統治的唱片工業遭到了幾百家小唱片公司的侵襲。


一個面向成年白人的市場變成了面向青少年的市場,這些青少年對黑人文化越來越感興趣。


但是,這場革命在1964年當它即將進入第二個十年的時候,卻失去了當初的鋒芒。


主流搖滾也被溫和搖滾、波普、衝浪音樂等衝擊,一時間,圍繞60年代的搖滾樂將如何發展引來眾說紛紜。而這個時候的美國社會也正處於混亂之中。在這種情況下,

原來屬於美國人的搖滾樂卻讓英國人闖了進來。在這裡有一個繞不過的樂隊,那就是披頭士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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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頭士樂隊的來源


記得阿珍以前還不瞭解搖滾樂的時候,一度以為“甲殼蟲樂隊和“披頭士樂隊”是兩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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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這樣理解的話,披頭士樂隊來的也太難了。一起看看他們的發展歷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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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3月,16歲的 Lennon(約翰·列儂)和幾個朋友一起成立了一個噪音爵士樂隊。他們首先稱自己為 「 The Blackjacks 」(黑傑克)

結果新名字的興奮勁還沒過,就發現當地另一個樂隊已用了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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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年輕人便改稱自己的樂隊為「 The Quarrymen 」(採石工人)。沒過多久的一次教堂演出結束後,列儂在後臺遇見了15歲的保羅·麥卡特尼。不久後,麥卡特尼作為節奏吉他手加入樂隊。1958年2月6日,麥卡特尼邀請同校朋友喬治·哈里森

來看樂隊的表演。列儂順便面試了這位14歲的哈里森,也對其演奏能力印象深刻,但由於年齡太小的緣故,哈里森還是沒能加入樂隊。一個月後,在哈里森的堅持和執著下,他被招入樂隊,成為主音吉他手。


到1959年1月,列儂中學裡的那些成員都離開了樂隊,只剩下他們三人,列儂也開始了在利物浦藝術學院的學業。這三位吉他手,至少有三次以 「 Johnny and the Moondogs 」(約翰尼和月亮狗)之名宣傳樂隊,並在找得到臨時鼓手時演奏搖滾樂。


列儂在藝術學院的朋友 Stuart Sutcliffe(斯圖爾特·薩克利夫),用賣畫的錢買了一把貝斯,於1960年1月加入樂隊。也正是他建議把樂隊的名字換成「 Beatals 」,致敬巴迪·霍利和蟋蟀樂隊。同年5月,樂隊名稱改為「 the Silver Beetles 」(銀色甲殼蟲),作為利物浦流行歌手約翰尼·吉安特的伴奏團到蘇格蘭進行了短暫巡演。同年6月,他們把名稱改為「 the Silver Beatles 」(銀色披頭士),並在8月中旬改為「 the Beatles 」(披頭士)

,就這樣一個偉大的樂隊正式誕生了。也太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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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頭士樂隊繁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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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發行首支單曲《Love Me Do》。由此開始,披頭士的天下來臨:1963年,他們的首張專輯《Please Please Me》,發行後便引起極大轟動,不僅登上了英國流行音樂專輯榜的冠軍,還破紀錄地保持了長達30周的榜首,直到被他們自己的第二張專輯打破。


這把火也一直燒到了美國和全球範圍,樂隊第一次在美國電視上現場演出時,大約有超過兩千三百萬家庭中的七千三百萬觀眾收看了該節目,是當時美國人口的百分之三十四。他們的流行引發了美國人對英國音樂前所未有的興趣,「 英國入侵 」成為當時熱點之一。


“甲殼蟲”於1964年發行了進軍美國市場的專輯《Meet the Beatles》,結束了“貓王”時代,掀起了被美國稱為“英國入侵”的音樂文化入侵浪潮。數支英國搖滾樂隊紛紛效仿,以布魯斯、搖滾樂、流行樂作為武器,幾乎壟斷了美國的搖滾市場,其中包括著名的滾石樂隊。


披頭士樂隊的偉大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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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專業的角度分析道,“在‘甲殼蟲’樂隊之前,搖滾樂的結構很規範,是很傳統的Rock and Roll。‘甲殼蟲’樂隊成立之後,他們勇於創新,不滿足於既定的搖滾結構,把傳統的A+B結構,改為A+A結構,或者A+A+B+A等結構。在音樂的節奏方面,‘甲殼蟲’樂隊的音樂也打破了傳統的固定節拍,一首歌曲裡經常混合著四三拍、四四拍,或者四六拍。


--來自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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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偉大之處就在於他們一直在創新,風格一直在演變,其中有主流搖滾、交響搖滾、民謠搖滾、先鋒搖滾、迷幻搖滾等等。即使一張專輯取得了巨大成功,他們下一張專輯仍然要重新嘗試不同風格。”‘甲殼蟲’樂隊的音樂則運用了各種不同元素,吸收了其他藝術種類的風格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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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甲殼蟲’這樣一個偉大的樂隊之後,搖滾樂一下就從青澀發展到了成熟的階段,在 The Beatles樂隊的影響下,美國正趨消散的搖滾樂開始重獲生機,由此掀起了搖滾樂歷史上的一次新的高潮。


披頭士樂手用的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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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世界上最著名的貝斯手,保羅·麥卡特尼爵士輝煌的音樂成就令他手中的那把“Höfner 500/1”,貝斯同樣擁有了難以磨滅的知名度。


回憶起購買這把貝斯的經歷,原因卻有些哭笑不得:保羅說,自己走進店裡,立馬就看到了這把異常便宜的貝斯。那時候一把Fender的貝斯要100磅,可他最多隻能掏出30磅左右。況且拿著這把

小提琴形狀的貝斯在演奏時,不會讓別人覺得他這個左撇子用右手缺角琴時看起來那麼彆扭與奇怪。


基於這些原因(主要還是沒錢),他在61年購買了這把Höfner 500/1貝斯,之後他又得到了這款琴的63年版本,在這之後的許多個披頭士重要演出場合,Paul都使用這把貝斯進行表演,他也令這個並不算出名的樂器品牌就此擁有了和披頭士一般的世界性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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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保羅一樣,喬治·哈里森也是搖滾樂史上最為知名的幾個吉他手之一。從小便在作業本上塗鴉各種吉他形狀的他便對這件樂器擁有著極大的興趣與熱情。


喬治曾告訴記者:“我相信我對我吉他的愛勝於其他人對他們樂器的愛,對約翰和保羅來說,寫歌很重要,吉他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他們寫歌,而我擺弄吉他就能很開心地過一晚。我沉迷於嘗試各異吉他的新奇聲響。我不確定這是否意味著我懂音樂。做個吉他發燒友我就心滿意足了”。


在披頭士樂隊獲得了世界範圍內的巨大成功後,喬治也擁有了越來越多的吉他。其中的許多都具有無與倫比的傳奇色彩。 而在喬治所有使用過的吉他裡,有一把暱稱叫“Lucy”的琴則是喬治的心頭至愛。這是一把紅色的Gibson Les Paul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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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在披頭士《Revolution》、《Let It Be 》的宣傳片中都能看到這把琴的身影。《The End》中那段吉他SOLO中亦能清晰的聽到“Lucy”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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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這把喬治十分喜愛的琴在他美國比弗利山莊的家中被盜,所幸輾轉將其找回,並在獨唱生涯中一直使用,直至2001年喬治逝世。


約翰·列儂是流行音樂史上難得一見的曠世奇才,同喬治·哈里森一樣,約翰也擁有數量眾多的各式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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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於麥卡特尼鍾情於一個品牌的樂器,約翰·列儂使用過許多品牌的經典吉他:Epiphone、 Gibson 和Rickenba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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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中型號為Rickenbacker 325的一把吉他卻最為人所知:1960年披頭士在漢堡時,列儂購買了一把Rickenbacker 325 Capri吉他,他將琴做了一些改動,並塗飾成黑色。這把琴伴隨列儂度過披頭士的早期歲月,之後單飛生涯長居紐約的列儂又將這把琴塗回原色。


而那位大家在彈琴時撐傘的鼓手,用的則是“Ludwig”架子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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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Ringo在全美觀眾面前使用了這套鼓後,似乎全世界的鼓手都開始夢寐以求能得到和他一樣的樂器:不但Ludwig公司發了大財,很多鼓公司都從中獲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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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給大家帶來兩個小段子。結束今天這段披頭士傳奇樂隊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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