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構成醉駕但沒有造成實際損害的嫌疑人,你贊同不訴或免刑責嗎?

德潤與法治


應該負刑責,明知酒駕已經入刑,還要酒後開車,屬故意違法行為,不論造成沒造成後果都應該接受刑罰制裁。


風中的絮


對於醉駕沒有發生事故可以不起訴,免刑責。醉駕對公共安全的危害是預判犯罪,可能會危害公共安全,應當被制止,但不是酒精含量80就是犯罪,太武斷。自從醉駕入刑以來成為罪犯的人員逐年攀升,不降反升,佔全國犯罪率第一,全國失業家庭離婚率第一,這樣的治理給社會穩定造成多少反面因子,對社會主義國家建設有何作用,滿大街的罪犯失業人員,沒有經歷來源必定導致別的犯罪。國家制定醉駕入刑的初衷是要因為醉駕出車禍傷人給社會帶來的危害,提高全國人民的素質和國外接軌。治理酒駕醉駕的手段不只是宣傳教育,刑罰,禁駕。可以給汽車安裝酒氣報警器,報警器控制汽車啟動器,這樣就提醒控制醉駕,如果有人私自把開關拆出,喝酒開車一律判刑。這樣不但制止預判性犯罪,還能降低犯罪率,使人民齊心協力為實現中國夢而努力工作。


溫記老砂鍋串串香


作為一名刑事辯護律師,我的職業決定了我贊成。原因如下:

醉駕(危險駕駛罪),本身就屬於輕罪,其最高量刑為拘役六個月。

但判刑的後果太嚴重了,它會讓一個人背上案底。

通過網絡檢索裁判文書,關於醉駕的判決書大概有80多萬份,這是非常可怕的。這意味著有80多萬人因此丟掉了“清白”。

我國的醉駕入刑對於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具有重要意義。但一律入刑又導致了法律過於嚴苛?因此各省司法機關都出臺了相關文件,明確了不起訴的條件,並且實踐中很多醉駕的犯罪嫌疑人都獲得了不起訴。

實踐中,醉駕如果酒精含量較低,且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沒有從重處罰情節的,事後能夠深刻認罪悔罪,屬於犯罪情況輕微,可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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