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第十轮第一批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0年4月中旬开始,泉州市洛江区委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洛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处等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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