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召开《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专家论证会

4月20日,省司法厅召开《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专家论证会,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仲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端卫主持会议。

山东省司法厅召开《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专家论证会

会议指出,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讲得最多最具体、要求最紧迫的就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地方立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需要,是巩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成果的需要,是补齐现阶段公共法律服务短板的需要。

会议强调,省委主要领导多次要求,立法要注重制度创新突破、充分征求专家意见,拓宽视野,增强创新性和前瞻性。省人大常委会将《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确定为年内审议的项目。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地方立法,将推动出台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省政府法律顾问库成员、济南大学法学教授袁曙光,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荆月新,省人民调解协会会长李荣凯,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大山等法学、法律界专家从地方立法与政策性文件的衔接、公共法律服务概念、政府相关部门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中承担的职责等不同视角,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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