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那些事兒——新《辦法》1日實施 跟每個人都有關係

為了促進健康保險的發展,規範健康保險的經營行為,保護健康保險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監會於2006年9月1日實施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個《辦法》核心目的只有兩個,規範健康保險行業,保障我們用戶的合法權益。可以說這個《辦法》的出臺關係到每一個人的健康未來。


保險那些事兒——新《辦法》1日實施 跟每個人都有關係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以及人口老齡化趨勢,健康保險成為越來越多人關注的焦點。暌違13年,銀保監會於11月12日在其官網發佈消息稱,新版《健康保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獲得通過,並自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保險那些事兒——新《辦法》1日實施 跟每個人都有關係

《辦法》從健康保險定義分類、產品監管、銷售經營等方面作了全面修訂,規範健康保險產品設計、銷售經營和理賠行為,鼓勵健康保險充分承擔社會責任。主要的變化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在概念定位方面,將健康保險定位為國家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健康保險的定義和業務分類,將醫療意外保險納入健康保險。

其次在產品規範和經營銷售方面,《辦法》明確經營健康保險應當具備的條件,推進提升經營專業化水平;堅持健康保險保障屬性,明確各類健康保險產品的產品特點和要求;鼓勵保險公司將信息技術、大數據等應用於健康保險產品開發、風險管理、理賠等方面,提升管理水平。

在最關鍵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辦法》對保險公司銷售健康保險產品提出不得強制搭配其他產品銷售、不得誘導重複購買保障功能相同或者類似的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產品等禁止性規定;明確保險公司不得要求投保人提供或者非法收集、獲取被保險人除家族病史之外的遺傳信息或者基因檢測資料;吸收採納近年來相關醫改政策,如針對貧困人口給予傾斜支持等。

此外,在費率方面,《辦法》明確長期醫療保險可以進行費率調整。由於缺乏費率調整政策的明確支持,此前保險公司在設計開發醫療保險時,只能開發短期(如六年內)的醫療保險產品,用停售老產品升級新產品的模式應對未來的醫療通脹和醫療技術進步導致的醫療費用高漲。

“這是一個很大的突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儁生表示,“消費者對於健康險領域的訴求之一便是可續保,而保險公司則會面臨環境變化、疾病發生率變化、技術升級等賠付風險。這一突破,給了保險公司在長期健康險領域進行更多探索的政策支持,預計未來,保證消費者續保權的長期健康險會越來越多。”


保險那些事兒——新《辦法》1日實施 跟每個人都有關係

銀保監會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推動健康保險更好地服務國家醫改工作和健康中國戰略的實施。包括引導行業迴歸本源,完善重大疾病定義、修訂重疾發生率表等健康保險相關制度,鼓勵保險業參加國家長期護理保險試點,以及加大監管力度、規範健康保險市場秩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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