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東方環宇燃氣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706 證券簡稱:東方環宇 公告編號:2020-027

新疆東方環宇燃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資金到賬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8]933號文核准,公司向社會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4,000萬股,每股發行價格13.09元,新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52,360.00萬元,扣除承銷及保薦費3,201.04萬元(含稅)後,剩餘49,158.96萬元,上述募集資金於2018年7月3日存入公司募集資金專戶:

單位:人民幣元

另扣減審計及驗資費、律師費、發行上市手續費及信息披露費等發行費用1,330.17萬元(不含稅),募集資金淨額48,009.98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 “信會師報字[2018]第ZB11796號”《驗資報告》審驗。

(二)募集金額使用情況和期末餘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使用募集資金32,137.92萬元,支付發行費用1,387.41萬元(其中置換已支付發行費用164.01萬元,支付剩餘發行費用(含稅)1,223.40萬元),購買理財產品2,440.00萬元,支付銀行手續費0.23萬元,取得專戶利息收入48.45萬元,取得理財產品收益1,766.69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餘額為17,448.54萬元,其中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餘額15,008.54萬元,理財產品餘額2,440.00萬元。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為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利益,公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新疆東方環宇燃氣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及使用辦法》(以下簡稱“《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根據《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公司對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募集資金使用、募集資金投向變更、募集資金管理與監督等進行了詳細嚴格的規定。報告期內,公司嚴格執行相關證券監管法規、《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及公司與開戶銀行、保薦機構於2018年7月4日簽訂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公司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在使用募集資金的時候,公司嚴格履行相應的申請和審批手續,同時及時通知保薦機構,接受保薦機構的監督,未發生違反相關規定及協議的情況。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有2個募集資金專戶,募集資金存儲情況如下:

三、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公司2019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詳見本報告附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2018年7月19日,公司召開首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首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前期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有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前期已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4,383.93萬元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有資金164.01萬元,置換資金總額為4,547.94萬元。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對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預先已投入資金的實際投資情況進行了審核,並出具了《新疆東方環宇燃氣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置換鑑證報告》(信會師報字[2018]第ZB11832號)。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資金已全部置換完畢。

(三)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無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四)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2018年7月19日,公司召開首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首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2018年8月6日,公司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安排及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過40,0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含收益)進行現金管理,具體可以選擇採用通知存款、協定利率、定期存款、大額存單、結構性存款、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的方式,單項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9個月,該額度可滾動使用,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9個月內有效。

2019年4月1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二屆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開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安排及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過40,0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具體可以選擇採用通知存款、協定利率、定期存款、大額存單、結構性存款、收益憑證、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的方式,單項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該額度可滾動使用,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短期保本型理財產品餘額2,440.0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五)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六)超募資金用於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將超募資金用於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七)節餘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節餘資金用於其他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或非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

(八)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2019年12月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開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並終止原部分募投項目的議案》,同意公司調減“昌吉市城鎮天然氣改擴建工程”的投資金額,終止“工業設備安裝項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發泡保溫鋼管、3PE防腐鋼管、非標鋼製設備、壓力容器生產項目)”,並新增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收購伊寧國資持有的伊寧供熱80%股權項目”。募集資金變更前後投資項目概況如下:

單位:萬元

具體內容詳見“附件2: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資金,並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的違規情形。

六、會計師事務所的鑑證意見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新疆東方環宇燃氣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進行了鑑證工作,出具了“大華核字[2020]第10384號”鑑證報告。東方環宇募集資金專項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上證公字[2013]13號)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東方環宇2019年度募集資金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

七、保薦機構的結論性意見

中信證券認為:東方環宇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及《新疆東方環宇燃氣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及使用辦法》等文件的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東方環宇燃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04月17日

附件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編制單位:新疆東方環宇燃氣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單位:元

注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收購伊寧供熱 80%股權尚未完成過戶。

附件2: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

注1:變更後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系收購伊寧供熱 80%股權,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不適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收購伊寧供熱 80%股權項目尚未完成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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