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麥算是音樂作品嗎?為什麼?

筆跡1212


近日因為楊坤在直播間懟了一首歌 《驚雷》,這是一首喊麥的歌,於是一場關於喊麥到底算不算音樂的爭論就此展開。

首先我要明確我的觀點:音樂沒有高低之分,任何一種風格的音樂,都可以出現好的作品。

那麼重點來了,喊麥算音樂嗎?

傳統意義上,音樂需要具備旋律、節奏等要素,而喊麥其實更像說快板,它的旋律特徵和人說話幾乎無異,所以如果按照傳統的定義,喊麥不能算音樂,除非,你認同人說話也算音樂。

20世紀之後,有一些作曲家開始認為,只要是聲音就是音樂。比較代表的比如勳伯格的無調性音樂,以及最近較大家為熟知的日本作曲家坂本龍一,他嘗試錄製一些物體振動的聲音,去創造音樂。綜合來看,就很難準確定義什麼是音樂了,你有沒有想過,音樂既然是人定義的,它也許是可以改變的,不是嗎?

既然如此,讓我們忘了喊麥算不算音樂這個問題。 好了,喊麥算音樂嗎?我覺得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你是音樂人,就好好做音樂吧。如果我們是普通人,那就好好聽音樂,別太在意潮流,聽自己喜歡的音樂吧,答案留給時間。


丫頭o觀世界


額有,這個問題需要有疑問嗎?喊麥竟然算音樂?

厲害了我的歌。

那先科普下音樂的定義

音樂是用組織音構成的聽覺意象,來表達人們的思想感情與社會現實生活的一種藝術形式。也是最能即時打動人的藝術形式之一。旋律響起人們往往無法抗拒的立即處於音樂的氛圍當中。任何一種藝術形式都有自己表情達意、塑造藝術意象的表現形式。比如舞蹈是通過肢體動作、畫部表情,繪畫是通過線條、色彩、構圖,文學是通過字、詞、句、篇來體現藝術意象。

喊麥能算歌???它的旋律能經得起推敲嗎?它的歌詞內容能經的推敲??? 就以驚雷為例,你看那個歌詞是什麼玩意?你把《靜夜思》填裡也唱的出,曲就不說了,還是偷別的人的。就這,能稱為音樂???

怪不得楊坤懟對 “驚雷”,這《驚雷》真是極其今人厭惡,偷別人曲,加點詞就叫音樂,就叫喊麥?作者更不用說,跳樑小醜,後來主動道歉,官方媒體點名批評。

真正的音樂是有感情,有溫度,有深度,有內涵,經典永流傳,而不是譁眾取寵,火了,撈一把錢就跑。

有的支持喊麥,說你懂什麼,喊麥才是音樂,才是文化?我就呵呵了,“你這牛批,那讓你們喊麥祖師爺MC某佑出喊兩句??? 號稱百萬什軍的支持者”



請叫我徐同學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下面我來說說我的看法:就我自己的感覺來說喊麥也分很多種,我自己年輕的時候也學過幾年。喊麥也分感情麥和氣勢麥當然氣勢麥也分很多種。

單從驚雷來看這種類型就屬於氣勢麥,我的理解來說不屬於音樂,是屬於另一種娛樂方式。用渾厚的氣勢去感染別人情緒,屬於直播間的產物用來放鬆的一種方式。

另一種感情麥,也分有韻律和跟鼓點兩種,感情麥就和音樂有點相似了,和氣勢麥完全不同了,是看你用什麼情緒去表達有點音樂的味道了。

再有,喊麥的技巧性個人感覺還是很強的,若是沒有一副好嗓子,不經過長時間的苦練,是喊不出你想喊出的那種感覺的,根據個人嗓音的不同,喊不同的麥,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麥詞呢也不是像他們說得那樣什麼也不是,也是麥手辛辛苦苦寫出來。很多嘲諷喊麥作品的人,用鼓點音樂喊古詩詞,卻只看到了一面,為什麼古詩詞可以當麥詞,因為所有的詩詞都押韻,隨便說的話怎麼不能喊呢,我只能說喊麥的人和寫作的人和音樂人一樣,都是為了帶給別人娛樂和放鬆,只是喜歡的人和方式不一樣。

認同喊麥的人少,其實就是喊麥還不夠好,不能得到更多人的認同,從來沒有哪一家能夠獨大,從來就只有萬家燈火齊通明。

總而言之,喊麥想要被人稱為音樂,我覺得還是有可能的,但還是那個前提:原創,正能量,積極樂觀的麥詞,加強旋律,韻腳,尾聲等等一系列專業的東西,同時自己製作伴奏或者購買版權。

即便不能納入音樂體系(而非要將其分為兩個東西的話),我認為也還是可以經過不懈的努力為它提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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