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样的“三合一”场所千万住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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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暖和了,

第一批蚊子已经开始复工了,

你们返岗复工了吗?

注意!这样的“三合一”场所千万住不得!

当前,全国各地的企业、工厂

都陆续逐步复工复产,

不少以“三合一”场所为特点的小作坊、

经营店铺也纷纷开始加紧生产。

注意!这样的“三合一”场所千万住不得!

3月31日,湖州市南浔区一服装加工小作坊宿舍因电气线路故障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该起火房屋一楼用于生产加工,二楼用于员工住宿,为典型的

生产、住宿、仓库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

什么是“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指的是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规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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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今年以来

由于“三合一”所导致的火灾事故

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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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8日,贵州黔东南州天柱县竹林镇一家经营美的家电的临街门面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9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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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3日2时58分,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三围社区一手工酸奶店发生火灾,事发地手工酸奶店约30平方米,未复工,过火面积约5平方米,事故造成4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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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结底

还是“三合一”场所惹的祸

“三合一”场所一旦发生火灾

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

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烟雾密集,窒息更危险

灭火救援难度更大

注意!这样的“三合一”场所千万住不得!

“三合一”场所都有哪些危害呢?

多数是违法建筑,设计不规范,结构不合理

很多“三合一”建筑根本未经建设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未经消防部门防火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从头到脚就是违法的产物。建筑耐火等级低,多为住宅、出租屋改变用途,还有的是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

产权不明,责任不清

很多“三合一”建筑都存在多家使用、多家法人的现象,这势必造成产权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就表现在各使用单位各行其事,无专门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非常混乱。

业主管理水平低,忽视消防安全

业主根本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不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同时,从业人员也未经消防培训教育,消防意识缺乏,一旦发生火灾,很难成功逃生自救。

《消防法》(2019年修正版)

第十九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六十一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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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提醒:

1、住宿区与非住宿区必须采用实体墙和防火门分隔或者内部不连通,防止火灾产生的烟气通过连通区域蔓延到住宿区,火灾烟气常常杀人于无形。

2、要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器:这样在火灾初起阶段能够及时自救、逃生。

3、宜配置自动灭火设施:悬挂式灭火器、简易喷淋。

4、可设置自救卷盘,直接与自来水连接。

5、防盗窗要留紧急逃生口,或者不安装防盗窗。

6、规范电气线路,常自查安全隐患,做到隐患自除。

7、营业结束后断电。

8、电动车夜间不在室内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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