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東平縣聘用60名人員從事林業技術指導員和城市社區服務員公益性崗位

2020年東平縣開發林業技術指導員和城市社區服務員公益性崗位公告

2020年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收官之年。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實施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滿足我縣“脫貧攻堅、生態立縣”的發展需求,全面改善生態環境,提高生活品質,全力建設生態、宜居、宜遊的“美麗東平”。

為幫助促進困難家庭、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結合我縣生態立縣的實際及基層服務需求,聘用60名人員從事林業技術指導員和城市社區服務員公益性崗位。

一、工作原則

本次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以幫助促進困難家庭、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並結合我縣生態立縣的實際及基層服務需求的原則開展。

二、公益性崗位開發

林業技術指導員崗位30個:從事鄉鎮(街道)綠化的林業技術推廣,農、林相關專業畢業生可優先錄取,工作地點在各鄉鎮(街道)。

城市社區服務員崗位30個:從事城市社區社會公益服務,工作地點在東平街道各社區。

上述兩項公益性崗位,不可重複報名,否則視為無效。

三、招募範圍

具有我縣戶籍,年齡在35週歲以下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大學畢業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①被縣政府(扶貧部門認定)列入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大學生(由本人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扶貧辦、社區或村委出具證明)

②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二級(含)以上殘疾人家庭高校畢業生(出具殘疾人證)

③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持低保證家庭高校畢業生(出具低保證)

④家庭困難,靠借貸上學的高校畢業生(出具國家貧困助學貸款證明)

⑤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由本人戶口所在地人社所、社區或村委出具證明)

已參加過公益性崗位的不能再次報名。

四、招募聘用程序

招募聘用採取個人申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考察核實方式進行。

1.個人申報、資格審查。符合招募條件的個人 ①登錄“東平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平臺”進行個人註冊。②在首頁公示公開中點擊“關於開發林業技術指導員和城市社區服務員公益性崗位的公告”查看公告。下載並填寫“林業技術指導員和城市社區服務員”公益性崗位報名表。

報名人員持有效證件和證明到東平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報名(地址:人社局二建辦公區402室 聯繫電話:2832819)。所需證件、證明: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信網證明、報到證、具備五個條件之一的證明或證件。以上證件、證明及資料均需交驗原件並提供複印件1份。

2.對申報人員條件當場進行資格初審,按1:1.2比例確定招募對象,報完為止。符合崗位條件的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三個工作日。合格結果在“東平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平臺”上進行通知。

3.視報名情況確定是否進行筆試。

4.考察、複審、核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考核組對人選資格進行全面考核。按名次確定符合條件人員。進入體檢名單,若體檢不合格或上崗後自動放棄崗位的由剩餘人員依次遞補。

5.體檢、公示。對核實符合條件的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三個工作日。

6.錄用。經公示無異議的,經培訓合格後,安排上崗。

五、時間安排

1.個人報名、資格審查:2020年4月15日起(現場材料審查,按比例報完為止)

2.崗前公示、錄用:2020年4月30日

六、管理待遇

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期間,按照《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為一年一簽,公益性崗位工作期限不超過3年。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公益性崗位人員在崗期間,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工作期間,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服從用人單位的領導和管理。年終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其獎懲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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